加华商对捉贼被控罪感失望 律师质疑警宽待小偷——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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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华商对捉贼被控罪感失望 律师质疑警宽待小偷
2009年11月05日 14:2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陈旺对检控官未有撤销所有控罪感到失望。(加拿大《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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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11月5日电 据加拿大《明报》报道,多伦多中区华埠金牛城超市老板陈旺与其两名亲戚捉小偷被控案的检控官赫伯恩(Colleen Hepburn) ,3日撤销3人的绑架和暗藏武器两项控罪,但仍保留强行禁锢和袭击他人两项罪名,该案将要等到明年6月21至23日间进行正式审讯。

  陈旺的辩护律师林彼得(Peter Lindsay)当天在庭外称,若审讯后判决强行禁锢和袭击他人两项罪名成立,最高刑罚分别是入狱18个月和6个月,加起来是入狱两年。

  仍剩2控罪未撤 陈旺失望

  陈旺昨天对上述决定感到失望,他说:“我们都希望检控官会撤销所有控罪,但只撤销了两项!”

  “受害人权益行动委员会”成员奚治瑾律师作出响应称,她认为是受到公众压力影响之下,检控官才撤销其中两项罪名。但无论该案结果如何,也希望公众继续向联邦政府施加压力,包括致电或向其选区国会议员发电邮,要求修改刑事法第494条。

  该法例声明,只能于例如高买案发生时,店主才能自行动手逮捕,同时要在店内进行逮捕。若该高买者已跑掉,其后店主再见到他时,只能报警而不能自行逮捕。上述委员会希望法例修改为案发后某一段时间内,平民仍可自行逮捕嫌犯。

  奚治瑾律师说:“尽管我们已达至部份胜利,但其它店东仍继续害怕捉贼,因感到法律似乎是站在贼那一边!故要靠联邦政府修改该项法例。”辩护律师林彼得也强调,有关平民怎样自行逮捕嫌犯才算合法的问题,将是上述案件审讯时的主题。

  质疑为何针对陈旺宽待小偷

  他说,他无法猜测检控官为何撤销控罪,也不明白为何检控官要考虑那么久才决定撤销其中两项控罪。同时也不明白陈旺案被捉小偷,案发时被警员盘问时曾发假誓,提供假证供指他并无偷窃,但警方漠视他发假誓,并没有应辩方要求提出检控。

  林彼得指出,当他追问警方时,52分局1名高级警官曾致电回答指警方不觉得那是犯罪。

  他说:“为何警方针对陈旺,但宽松对待发假誓的小偷!”

  林彼得指该名小偷犯案累累,自1976年便开始有案底。他于9月6日出狱后不久,即重施故伎,再前到中区华埠1间花店偷走1盆卖29元的盆栽。他续称,该案将于明年3月4日进行审前动议,解决一些审讯程序上的问题。由于检控官撤销最严重的绑架罪,审讯时不需召陪审团,只由法官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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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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