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15日电 据马来西亚《光明日报》报道,马来西亚两名华裔青年被控抢劫打金厂,控方及辩方今日(周四,1月14日)在地方法庭分别做出陈词,法官定1月26日开庭,以裁决他们结伙及持械抢劫罪名是否成立。
本案是于2008年杪发生,首被告为来自大英义学园路的黄荣协(28岁),次被告则为来自大路后的蔡源德(26岁)。
他们于去年被地庭法官罗丝拉宣判表面罪名成立,并必须出庭答辩。
打金厂损失140万
修改后的首控状,指他们于2008年12月29日晚上11时,抢劫日落洞大道小型工业区一家打金厂,抢走财物包括8公斤金块、5公斤金饰、2万344美元现款(约马币8万2000令吉)及闭路电视器材等,而首被告在抢劫时,对受害者谢素贞使用利刀,因此触犯刑事法典395及397项条文。
经过修改的次控状,则指他们在相同时间及地点,抢劫受害人谢素贞的财物,包括一对耳环、一枚戒指、一辆丰田轿车、现金150令吉、2台手机、一台手提电脑及重要文件,同样在行劫时,对受害人使用利刀,因此触犯刑事法典395及397项条文。
日落洞大道蚬壳油站旁中小型工业区的一间打金厂,是在去年12月29日晚遇劫。年轻女东主是在逛夜市时遭匪徒挟持回店,被抢走8块重8公斤的金块、以及5公斤的各类金饰及大批现款,损失高达140万令吉。
警方在破案后,成功起回总值近30万令吉金块、已熔解的金饰品、现款、美金,以及储存案发过程电眼画面的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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