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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克力文化症

2006年07月25日 15:33

    资料图片 中新社发 刘君凤 摄


  我个人多年来迷恋这种“魔糖”的情结。我耽溺于想象的乐趣,每日几乎都要“偷”吃一颗巧克力,为了感受一下吃的放纵,吃过后再回味其中的浪漫……

  在西方食品文化中,巧克力可谓差事繁多而角色丰富,过情人节或复活节,它总是最佳的礼物,特制成心形,更象征爱情、亲情和友情。从外表上看,巧克力呈黑褐色,并不显得多么色彩悦目;通常的方块形也颇为单调。至于它的味道,更是难形诸言词———它的甜(一种烧糊了的味道)含着很浓郁的怪味。但不知怎地,西方人总以“甜香”、“迷人”等词来描写他们对巧克力的偏爱。对他们来说,巧克力已经不是纯粹的食品,它代表着一种重要的文化价值。这种由“可可树”(cocoa tree)的果子制成的糖果一开始出现,西方人就特别喜爱那样的怪味。早在十六世纪初,那个发现美洲的哥伦布就为了抢夺巧克力———当时巧克力叫做“可可豆”(cocoa beans)———而与当地的土著发生了你死我活的拚斗,足见他渴望巧克力之切。听说当时的印第安人甚至把“可可豆”当成钱币来使用。

  直到今天,巧克力仍给人一种神秘的诱惑。由于巧克力的种类愈来愈多,滋味也随之变得十分丰富。但除非你把个别的巧克力放入口中,你无法知道它的真正味道。而且,每回你打开一盒新的巧克力,很难决定从哪一颗先吃起,因为每一颗巧克力都具有略微不同的形状和味道,每一颗都吸引着你去吃它。真的,食用巧克力确是一种审美鉴赏的享受。或许就因为这种颇富神秘感的选择艺术,我一直迷恋巧克力。我每次总爱挑那形状怪异的先吃,然后好奇地挑第二颗、第三颗……。是好奇心的驱使令我继续吃下去。我喜欢在嘴里反复感受每颗巧克力的微妙滋味,正是那种不寻常的怪味使我感到兴奋。而且,每吃完一颗就有一种成就感,好象读完一首新诗般地满足。

  但在美国住久了,胃口变刁了,不知不觉就对当地各种品牌的巧克力味道十分熟悉,因而失去了某种程度的好奇。 例如,只要一见Danny Wegman的商标,就知道那是纽约州有名的Wegmans 公司所制造的高级巧克力,那种巧克力带有酒味;一见Hershey's,就知道那是最平常、最合美国人口味的廉价牛奶巧克力。此外,其它有些美国巧克力的味道,对我来说,似乎千篇一律。因此,我特别欣赏欧洲的巧克力———虽然巧克力最早出产在美洲,后来才传入欧洲。我想我之所以特别喜欢欧洲的巧克力,或许因为它来自异域,故较能满足我的好奇心。对于我,从欧洲进口的每一种巧克力都是新鲜的,它还会让我感觉出某种诗意。

  不久前,朋友从欧洲带来了一盒巧克力。那盒巧克力外表十分特别,整个盒子像一本书,还散发出富有异国情调的香味。打开那盒巧克力,突然有一股莫名的兴奋,我立即联想起多年前一个叫Barrie Roberts的英国人送我的一盒巧克力———之所以令我难忘,是因为Bar-rie 的那盒巧克力夹带着一首有关巧克力的诗。那首诗原是商人特意拿来做广告用的,本来不必当真。但作为巧克力的爱好者,我一直都珍藏在抽屉中,对诗中的某些句子,至今仍能背诵如流。该诗题目为〈巧克力的乐趣〉(The Pleasure of Chocolate),作者署名为Pierre Herme。 我请朋友为我译为中文:

  真是一块魔糖

  令人回味无穷,

  其乐无比的巧克力。

  若要充分品尝这美味,

  你可得心平气和,

  还得保持一点食欲,

  以使味觉更加敏锐。

  在不冷也不热的华氏六十度气温中,

  巧克力最能挥发芬芳显示质地,

  它给你视觉的诱惑,让你享受

  它的色泽和精美的外形,

  那神秘的甜香会一直吸引着你。

  当它在你口中溶化,粘住你的上腭,

  会带给你光滑如绸缎的口感,

  同时它会产生一连串强烈的美味,

  通过你的味蕾

  传遍你的全身。

  美味的巧克力啊,

  回味无穷的美味。

  优质的巧克力总是

  充满芬芳,美味持续,

  给人乐趣,诱人耽溺。

  此诗最后一句“给人乐趣,诱人耽溺”(It gives pleasure and tempts you back for more.)正好概括了我个人多年来迷恋这种“魔糖”的情结。我耽溺于想象的乐趣,每日几乎都要“偷”吃一颗巧克力,为了感受一下吃的放纵,吃过后再回味其中的浪漫。

  但最近有人告诉我,说我之所以对巧克力如此爱好,乃因长期受巧克力化学成分影响的缘故,而且说这种“巧克力瘾”与烟瘾、酒瘾完全一样,都令大脑产生某种惯性的反应,因而难以戒除。原来巧克力含有一种叫Phenylethy-lamine的化学成分,它是一种兴奋剂,一旦到了大脑就会使人变得出奇地灵快,也会让你的情绪“来劲”(high)。有人甚至以为,巧克力中所含的化学成分与毒品marijuana有些近似,二者都对大脑有极其类似的作用———其中一个共同的作用就是:它们都能让人产生暂时的美感愉悦幻境。由此可见,巧克力既然会使人产生如此奇特的生理反应,吃多了自然对人体有害。

  因此,我很想戒掉我的巧克力瘾,希望从此远离这种有害的化学成分。然而,每回发誓戒食巧克力,接着就更加想吃———尤其对来自欧洲的巧克力。 于是我总是破戒,而且总是一发不可收拾地又继续耽食下去。

  其实我发现,今日的美国人已不再对巧克力存有太多的幻想了,因为他们更关心的乃是:吃巧克力会给他们的身体带来多少的卡路里?美国人最担心发胖,所以许多人已不再多吃巧克力了。一般说来,他们宁愿吃味道次等的“减肥巧克力”,也不敢吃卡路里偏高的高级巧克力了。这样一来,制造巧克力的厂商们也只得迎合大众的需求,他们似乎都在绞尽脑汁地发明各种各样的“假”巧克力,一切以降低卡路里为目的。

  然而,这些变种的假巧克力却吸引不了我。它们的颜色虽与正宗的巧克力十分相似,但其味道已经变质,且已失去原有巧克力那种浓郁的口感了。再者,一旦所有禁忌消除,人们可以无忧无虑地吃那减肥巧克力,那么巧克力的魅力也就随之减少。我一向以为,传统的巧克力之所以迷人,乃因为它具有一种“禁果”(forbidden fruit)的性质,它既使你沉醉,但也给你一种警戒———使你吃多了会产生一种莫名的不安。例如,我亲眼看见一位嘴馋的美国女士,因为在party 里多吃了一颗巧克力,直喊“造孽、造孽”(sinful,sinful)。对那位女士来说,吃多巧克力算是一种耻辱。

  至于我,我至今仍无法摆脱自己的巧克力癖。与许多美国人相同,我似乎患了一种巧克力文化症———一方面无可救药地沉溺于其中,一方面又渴望从中得到解脱。

  (美国世界日报 孙康宜寄自耶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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