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深圳完善医保扶贫政策 提高困难群体重疾待遇

2017年08月07日 18:0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深圳8月7日电 (陈文 年路瑶)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7日对外发布,2017年7月,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结合本市实际,下调深圳市困难群体居民的住院医疗费用自付部分重疾补充保险报销的起付标准80%,从1万元人民币降低至2000元人民币,报销比例从70%上调至80%。

  政策调整前,重疾补充保险支付待遇为3万元减去1万元起付线,后报销70%,重疾实际再支付1.4万元。政策调整后,重疾补充保险支付待遇为3万元减去2000元起付线,后报销80%,重疾实际再支付2.24万元人民币。

  按照《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规定,自2015年7月起,经深圳市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供养人员以及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保边缘人员均由市民政部门统一办理重疾补充保险缴费手续,无需个人自愿申请,保费由政府财政承担。

  据了解,为进一步减轻深圳市困难群体居民医疗费用负担,并考虑到对其他重疾补充保险参保人的公平,待遇调整增加的支出不纳入重疾补充保险承办机构支出核算,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另行支付。预计每年可进一步减轻深圳市困难群体居民医疗费用负担近百万元人民币。(完)

【编辑:高辰】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