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脚上拔出半枚缝合针 伤口数月未愈索赔3.5万——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健康新闻
    患者脚上拔出半枚缝合针 伤口数月未愈索赔3.5万
2009年10月21日 10:12 来源:四川在线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断针有1.3厘米长
【点击查看其它图片】

  “怪不得我妈妈的伤口2个多月了都没愈合,原来是里面有根针!”10月19日下午2点半,自贡市民王建英拿着半枚约1.3厘米长的手术针,称这是8月18日其母亲曹淑琴在自贡市第二人民医院汇东分院接受创口缝合术时,医生不慎遗留在伤口里的。

  患者:伤口处发现半枚断针

  61岁的曹淑琴回忆,8月18日上午11时左右,她站在板凳上,试图打开女儿家茶馆的玻璃门上面的门栓时,不慎摔伤两脚大拇指,随即在其女儿王建英的陪同下,来到附近的自贡市第二人民医院汇东分院(即丹桂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治。外科医生朱德荣接诊后,对其伤口进行了缝合。

  手术后,朱德荣告诉她说,十天后即可拆线,并可下地走动。然而,直到9月9日她到自贡市第三人民医院拆线后,“两只脚痛得很,脚掌无法着地,两个月时间,我只能躺在床上。”曹淑琴说,为了照顾她,女儿干脆关掉了茶馆,其在西昌打工的老伴也专程赶回来照顾她,全家人的正常生活被完全打乱。

  “医生说我有糖尿病,所以伤口不太容易愈合,所以我也就没太在意。”曹淑琴说,10月13日上午,老伴在为她消毒伤口时,发现左脚趾伤口处有“一个白色的小亮点”,随即“用镊子去夹,没想到夹出半根针。”她认为,这断在其脚趾里的针,正是致其伤口久治不愈的“元凶”。

  家属:找医院索赔3.5万元

  13日下午,王建英来到自贡市第二人民医院,要求其赔付医疗费、误工费等1.5万元。她介绍,该院医教科工作人员得知情况后表示,“愿意免去其受伤当日到医院就诊的医疗费用共100余元,并免费为其进行继续治疗,直至伤口完全愈合。”但当王建英再次咨询律师后,于16日再次找到院方,并将赔付金额提高到3.5万元时,“医院就改口了,说是要我们拿出证据。”

  “针是我爸爸在家拔出来的,此后并未

  到医院检查,之前也没有拍过X光片,除了这根针,哪里还有其他证据嘛?”王建英说。目前,由于没有证据证明这枚断针取自于其母亲脚趾内,对于院方提出的“要么免除当天医疗费,并继续免费接受治疗,要么拿出证据来”的两个方案,她均表示无法接受。

  院方:断针未遗留患者体内

  10月19日下午4时许,该院医教科副主任药师雷丹介绍,当天接诊的外科医生朱德荣承认,在为曹淑琴实施缝合手术过程中,由于其伤口位于脚趾与脚掌之间,有很厚的茧,在缝合时,“针被扎断了,但是当时就弹出来了的,没有遗留在患者体内”。此外,她表示,曹淑琴是糖尿病患者,伤口不易愈合是很正常的。加之8月29日曹淑琴到自贡市第三人民医院拆线时的病历载明,其“双足趾伤口对合整齐,无红肿、无炎性分泌物”。因此,其脚趾伤口内有断针这一说法并不足信,“况且要是有断针,医生在拆线时也应该会发现。”

  “谁知道这根针是哪里来的呢。”雷丹说,“近两个月时间,患者一直觉得疼痛难忍,理应及时到医院检查。”若患者要证明断针确是医生不慎遗留在其体内的,须提供X光片和取针时的就诊病历等证据。

  目前,双方正就此事进一步协商。王建英表示,“如果院方不合作,我们将考虑诉诸法律程序。”(华西都市报 胡月 高冰洁 杨元禄)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