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医改方案出台 加大政府支付比例——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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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乌鲁木齐医改方案出台 加大政府支付比例
2010年05月10日 14:00 来源:天山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改方案出台后,5月7日,乌鲁木齐医改的两份纲领性文件《乌鲁木齐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改革的实施意见(2009年—2011年)》和《乌鲁木齐市医药卫生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以下均称《实施方案》)“破茧而出”—— 今年将推行5项重点改革,启动6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服务,并逐年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至明年各级财政按人均20元补助。

  此次推进的5项重点改革是: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将全体城乡居民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初步建立基本药物制度,适应群众基本用药需求;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方便群众看病就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最大限度地预防疾病;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解读

  提高大病支付限额

  乌鲁木齐将提高大病最高支付限额,在保证当年医疗基金结余不超过15%和积累结余不超过20%的前提下,逐步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乌鲁木齐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城镇居民人均所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含大额医疗救助金)。

  调整特殊慢性病在不同等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对一般常见病、多发的慢性病引导其到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门诊统筹和门诊大病制度,使参加居民医保的参保人数能够享受医疗待遇,对患有大病需长期服药治疗的,也可享受门诊大病报销。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救助金试点工作,对患重症参保人员提高其大病医疗费用报销水平。

  数字化管理健康

  《实施方案》指出,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承担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工作,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逐步在全市统一建立居民档案,并实施规范管理。2010年城市居民和农牧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60%。

  定期为城乡65岁以上的老年人进行健康检查,系统管理率达85%,建卡率达100%。将为孕产妇提供免费产前检查、产后访视和3岁以下婴幼儿生长发育检查,并进行登记管理,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等健康指导。2011年,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85%以上,全市早孕建卡率达到 95%,产前检查率达95%,产后随访率达70%等。

  逐步实现异地就医持卡结算

  自治区对异地就医结算服务、流动人员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乌鲁木齐将在今年上半年制定出基本医疗保障转移接续办法,明确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在各地之间互认,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之间的互通。探索建立区域协作机制,实现异地就医管理服务,由参保地向就医地转移,逐步实现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持卡结算。

  建立紧急医学救援网

  2011年,院前急救分中心和依托型医疗急救站将覆盖城市区,并新增7个急救站点,同时尽快建立起覆盖全市的医疗急救体系,确保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时,能够在第一时间紧急救治。

  大力推行自愿无偿献血,加强血液安全检测、质量控制评价及应急供血能力建设。2011年底前完成血液检测楼建设,完善全疆血液集中化检测、血液病毒核酸检测设备设施,在4个城区新建4座街头采血屋。全市无偿献血达到100%,自愿无偿献血达到95%,临床成分用血率达98%以上。

  -部门声音

  五部门会诊“看病贵”

  5月7日,乌昌发改委、乌昌财政局、乌鲁木齐市卫生局、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参加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为乌鲁木齐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出谋划策。□记者 胡媛媛

  提高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乌鲁木齐市政协副主席、市卫生局党组书记 张爱华

  今后3—10年,卫生系统的中心工作是围绕深化医药卫生改革,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2010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达到每人每年120元,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筹资标准达每人每年150元。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对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逐步提高,逐步将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5%- 60%以上。2010年新农合补偿最高支付限额要达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平均报销比例不低于50%。

  年底前,100%的基层医疗机构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利用3年的时间,进一步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改善服务质量,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质。

  困难人员纳入医保

  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 陈国强

  以扩大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为重点,努力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2010年将提高参保率,扩大覆盖人群,力争实现参保率达95%。至 2010年底,将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职工纳入城镇居民医保。

  此外,将乌鲁木齐就读的各类大中专学生、中小学、幼儿园的人员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低保人员和低保边缘户在全部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后,做好这部分困难群体的患病时的二次医疗救助工作。

  加大对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力度,促进在各类经济组织从业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使各类人员均享有基本医疗保障。

  取消基本药物15%加成

  乌昌财政局局长 张新平

  财政部门将不断提高卫生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并确保医疗所需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在全额保障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转所需公用经费的基础上,取消基本药物15%的销售加成,实行基本药物零差价率销售。减少的收入,按照财政补偿50%,基本医保基金补偿50%原则,对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收入要进行定量考核,建立补偿机制。

  地产72种药列入基本药品目录

  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将新疆制药厂、新疆华世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72个品种的药品已列入基本药品目录。对基本药品实行全品种覆盖监督抽验,加强基本药物生产环节监管,每年至少对乌鲁木齐生产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抽验一次,对高风险基本药物增加抽验频次,并建立药品电子档案进行管理。

  社会服务机构100%覆盖

  乌昌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陈新国

  今年,乌鲁木齐投资3.19亿元用于市中医医院病房楼、乌县医院综合楼、1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47个村卫生室等卫生设施建设。

  将进一步健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和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到2011年全面完成乌鲁木齐6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97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设,达到社会服务机构100%覆盖居民的目标。

  -相关新闻

  两家医院医改先行

  记者5月7日获悉,乌鲁木齐市中医医院、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成为乌鲁木齐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医院。而乌鲁木齐公立医院改革方案有望于 2010年6月拟定。

  据悉,妥善解决改革试点医院人员的工资问题成为公立医院改革中头等大事。对此,将积极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推行聘任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实行以服务质量和岗位工作量为主的综合绩效考核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乌鲁木齐将加强卫生行政部门对公立医院的运行管理,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监管制度。严格医院预算和收支管理,定期开展医疗服务成本测算,开展常见病临床路径的标准化诊疗方案的研究,积极探索按病种付费等付费机制改革,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过快增长,维护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新疆都市报 记者胡媛媛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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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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