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再婚是否影响原绿卡申请?——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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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美再婚是否影响原绿卡申请?
2009年09月02日 16:10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读者黄仕文问:

  我有一个亲友。他哥哥在2000年帮他申请移民(属兄弟姐妹类),现在等排期。其间,他在中国结婚又离婚。现在他想再和一个美国公民结婚。请问如果再结婚,他妻子怎样去移民局申请?要不要再转为其它类身份证件来申请?还有美国公民妻子帮他申请来美会比原来的排期快吗?或需要什么证件?

  答:

  你的这位亲友如果和公民结婚,他妻子先要向管辖她在美国居住地区的移民局递交I—130申请。I—130批准后,档案会转到国家签证中心(National Visa Center),等生活担保书等文件齐全之后,档案就会被送到广州领事馆问话了。问话通过,他即可拿移民签证来美国。

  美国公民妻子申请会比原来的哥哥申请快,因为公民申请不用排期,而兄弟姐妹申请的第四类优先现在排到1999年2月。但是要注意,一个人可以同时有不同类的移民申请,所以虽然和公民结婚,有新的I—130申请,并不影响原来哥哥申请的I—130。

  事实上,我建议你这位亲友保留原来的申请。如果万一公民妻子的申请有变化(如离婚) ,或不被批准(如不被相信婚姻关系是真实的),等到哥哥申请排期到之后,他仍可用哥哥的申请来拿绿卡。 (摘自美国《世界日报》/李定一律师主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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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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