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男友争吵后,小丽(化名)竟赌气去卖淫,而作为朋友的郭某不但不劝阻,还容留小丽在其住宅内从事卖淫活动,并从中“抽成”。
昨日,龙海市检察院以涉嫌容留卖淫罪批准逮捕郭某。
小丽今年20岁,来自龙岩,2008年到漳州龙海市打工,与比自己大两岁的男青年小李相识并逐渐发展成恋人关系。小丽没有固定工作,平时只靠打一些散工赚钱,一次偶然的机会,认识了以摩托车载客为业的郭某。而郭某今年45岁,系龙海本地人,曾因盗窃罪被判过刑。
2009年12月15日中午,小丽与男友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小丽觉得非常窝火,负气跑到朋友郭某家中,为了“报复”男友,小丽竟提出“要卖身,找其他男人玩”。听到小丽有如此荒唐的念头,郭某没劝阻,还答应帮小丽拉客以及为小丽提供卖淫场所,即提供他家中的一个房间。
2009年12月中旬至2010年1月上旬,郭某以每次卖淫抽成30元的方式,在自家屋内先后多次容留小丽与多名嫖客进行卖淫嫖娼活动。
2010年1月29日,经群众举报,警方迅速将郭某设在家中的卖淫窝点查获,郭某和小丽被抓获归案。
据了解,除了小丽以外,郭某还曾容留其他妇女在自己家中从事卖淫活动。
归案后,小丽对自己因一时赌气而从事卖淫活动的荒唐行为后悔不已,现已被警方收容劳动教养。(记者 林晓琪 通讯员 林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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