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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示牌背对群众 接受监督岂能“羞答答”?

2017年08月01日 09:50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参与互动 

  据报道,某地推行“河长制”不久,在上级检查落实中发现某段河道的河长信息公示牌面朝河道、背对河岸,结果被严肃要求立即整改,把信息牌面向河岸,方便群众监督。信息公示牌与群众“背对背”,可能是无心之失,但却给人接受监督“羞羞答答”“勉勉强强”的感觉,甚至有评论称其“不过脑、不走心,缺乏方便群众的意识”。

  其实,类似“没走心”“羞答答”的政务现象现实中并不少见。比如两米多高的信息牌,比如临近节假日的公示,比如时常打不通的办公电话、数月不反馈的网络信访等,细细思之,有个共同的特点就是迫于上级压力或法律公开要求,“不得不”把信息公之于众,可又担心监督带来麻烦,倒不如先给监督制造麻烦。

  这种“怕麻烦”就要“添麻烦”的乱象,说到底还是变相的“惰政思维”,深层次上还是畏惧群众监督、想当“太平官”“舒服官”的官僚主义与形式主义坏作风。往往敢出怪招数者,心里都有几分侥幸的想法,一则相关的监督信息隐蔽性强,不见得能碰上较真的群众来“管闲事”,二则上级或其他机构来监督的话,看到做出了接受监督的样子,没准就马马虎虎对付过去了。

  殊不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早晚会被曝光。就拿这则案例中的“河长制”来讲,水体污染关系千家万户,与臭水沟、地下水有关的投诉不绝如缕,岂是单靠信息牌公示遮遮掩掩就能遮过去的?当前舆论生态下,信息屏蔽非但屏蔽不了广大群众,还可能在“网言网语”的犀利监督下发酵、沸腾。所以,类似的耍小聪明实在无异于掩耳盗铃,最终只能自食其果。

  既然躲不掉、风险大,那还不如坦坦荡荡、依法行政,配合群众与媒体的监督。把“背对背”的信息牌翻过来,把群众不便联系的渠道畅通起来,对监督的反馈、整改更快更见效些,我们的政务工作、窗口服务都会更主动。事实上,设置监督信息机制、公开监督联系办法,本身就是为了完善行政工作流程,是借助“外力”与“外脑”来让我们的工作做得更好,而绝不是什么负担与“麻烦”。

  政者,众人之事。在“放管服”改革的大背景下,简政放权“简”掉的不是责任,而是不必要的行政冗余;“放”下的不是担当,而是不便民、不利民的吃拿卡要、“跑冒滴漏”。“简”与“放”后省下的权力必须置于便民、利民的监督之下来行使好、行使到位。多些“面对面”,少些“背对背”“键对键”,众人事众人合力,我们的群众路线方能“常走常新”、越走越实。(何雅苑)

【编辑:唐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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