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海归创业蓝皮书:完善中国绿卡持有者相关国民待遇

2012年07月23日 11:4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北京7月23日电(记者 张冬冬)23日在北京发布的《中国海归创业发展报告(2012)》蓝皮书指出,中国应立足基本国情,借鉴全球各国通过绿卡进行国际人才竞争的实践经验,探索完善人才绿卡制度,完善绿卡持有者即永久居民的相关基本国民待遇。

  由中国与全球化研究中心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创新创业中心共同完成的这本蓝皮书指出,在人才跨国流动中,由签证、绿卡、入籍等政策构成的人才入境以及移民的政策体系,既是人才流入所必需的、最基本的门槛,也是各国引进人才重要的、战略性的工具与手段。尤其绿卡和入籍,是永久性和长期引进人才的必要政策配套,也是外来人才扎根的必要保障,还是吸引海外人才的手段。

  蓝皮书表示,2004年8月,中国正式发布《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该法对外国人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资格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程序、审批权限、取消资格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却对持有绿卡者能够享有的国民待遇没有明确的规定。

  为此,蓝皮书建议出台《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补充条款,对技术移民、投资移民、贡献移民进行分类细化并完善相关政策。对优秀人才、高技能人才、专业人才等技术移民申请绿卡可考虑实施积分评估制,并放宽申请者任职单位的限制。领军型世界顶尖人才则可以直接申请绿卡,不设定在中国的居留时间以及单位聘请等限制。

  蓝皮书还建议,绿卡的职能定位应是享有“等同于本国公民”的基本国民待遇,不“超国民待遇”,也不能等同于长期签证,但在参政议政等方面有所限制。同时,还需明确绿卡持有者的义务,以及持续持有绿卡需要的一定条件,并出台绿卡持有者符合一定条件后可以申请入籍的政策。

  “绿卡申请制度应特殊考虑原籍中国、各类记录良好的海外留学人员与海外华人的申请,但在国民待遇上不特殊照顾。”(完)

>留学生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