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惠森委员:建议设立“520社会责任日”

李惠森 图片来源:中国网财经

  李惠森委员:建议设立“520社会责任日”

  中国网财经3月5日讯(记者 孙朋浩)社会责任近年来愈发受到关注。全国政协委员、李锦记集团董事、李锦记健康产品集团主席兼行政总裁李惠森就很重视这一话题。

  经李惠森委员调研发现,当前,由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和区域发展不平衡,形成全面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形态,仍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第一、企业及公民责任感缺失,导致各类社会问题频频出现;第二、公众对社会责任认知不足,无法起到监督、促进作用;第三、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与动力不足。

  为此李惠森委员建议,第一、在国家层面设立“社会责任日”,倡导“我们>我”,提升公民社会责任意识。

  首先,建议设立“520社会责任日”。520(即:5月20日)与“我爱你”谐音,已经被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年轻人和网友作为表白日、爱的代言日、网络情人节。众多企业也选择在当日开展相关主题活动,鼓励表达爱、传播爱。若加载公民责任之意义,“520”不仅可以承载个人之间的小爱,还可承载社会责任的大爱。其次,建议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在社会责任日当天开展系列宣传、表彰或主题论坛,从而提升公众对“我们>我”价值观的认知,不断提升与增强公众的社会责任意识。

  第二、加强舆论宣传与引导,开展创新型活动,鼓励企业与公众共同践行社会责任。

  通过媒体对责任意识的正确舆论引导和概念诠释,公众可以更快的树立责任意识,加强对责任观念的认可。鼓励企业在社会责任日开展履责宣传及创新型体验活动,使公众认识到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与其自身生活息息相关,并养成主动获取企业履责信息的意识;组织实施人民群众关心及需要的社会责任行动,如社会求助项目、志愿服务项目等,鼓励公众参与其中,形成一种创新型大众文化。

  第三、制定企业社会责任规范,建立表彰机制,制定鼓励政策。

  2016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正式实施,这一法律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国家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高度要求。不仅国有企业应当践行社会责任,民营、外资等企业均需意识到社会责任的重要性,并积极履行。

  鉴此,政府可以在此基础上专门制定企业社会责任规范,对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内容、机制、方法等进行指导,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规范化发展;同时,结合企业特点给予相关政策优惠,进一步激发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动力与信心,例如:在经济层面可以争取免税、部分抵税、缓缴税;在精神层面,评选优秀社会责任企业,借助其案例宣传及良好的社会形象,持续推动及影响全社会努力践行社会责任,带动更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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