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涉吴学占涉黑案被查公职人员增至20人

  中新社济南10月16日电 (记者 梁犇)山东省聊城市纪委监委16日通报称,冠县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韩红光因分管领域内多名干警在吴学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处置过程中存在徇私枉法、收受贿赂等严重违法行为,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通报显示,冠县纪委对韩红光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冠县监委给予其撤职处分。截至目前,聊城各部门公开通报的涉吴学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查处、判决的公职人员已达20人。

  “于欢案”被媒体曝光后,背后讨债的吴学占黑社会性质组织浮出水面。该案件于2016年5月25日由山东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由聊城市公安局指定东昌府分局异地立案侦办,吴学占团伙涉案的18名成员除杜志浩死亡外,其余17人全部落网。

  2018年5月11日,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对吴学占等15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一审公开宣判,吴学占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2018年6月29日,山东聊城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自2017年5月以来,山东聊城已先后4次通报查处涉及吴学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的公职人员情况,涉案公职人员已达16人,其中12人分别受到了警告、开除等党纪、政纪处分,2人被辞退,2人被移送司法。上述16人均为冠县公安系统工作人员,其中2人为冠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2018年9月15日,聊城纪委监委再次通报,冠县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张汝胜,总务科科长宋涛为吴学占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被查处。冠县纪委监委给予张汝胜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给予宋涛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

  2018年9月30日,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通报,已对冠县东古城镇原镇长武德明非法拘禁案一审公开宣判,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武德明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法院审理查明,因冠县东古城镇某村村民王某某持续信访,2013年12月,时任东古城镇镇长的武德明安排吴学占对其看管控制。

  综上,山东聊城、冠县纪检及法院公开通报涉吴学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查处、判决的公职人员已达20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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