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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中国不必急于同东盟谈判南海行为准则

2012年11月20日 09:05 来源:环球时报 参与互动(0)

  东亚领导人系列会议将结束,据报道,东盟国家罕见地一致希望与中国进行关于《南海行为准则》的正式谈判。对此,早在今年4月,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就表示,制定“南海各方行为准则”是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一部分,将由中国与东盟国家直接商谈。

  中国的态度始终是开放并且一致的。早在20年前,中国就同东盟国家就南海问题进行过坦诚讨论,形成广泛共识,10年前也是在金边签署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宣言》中一条重要原则是,由直接有关的主权国家通过友好磋商和谈判,以和平方式解决领土和管辖权争议。各方同意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朝着最终制定“南海行为准则”而努力。

  但在贯彻落实《宣言》过程中,有的国家明里说着友好,暗地里却破坏南海和平稳定局面,占领中国岛礁,掠夺中国资源,侵犯中国的海洋权益。这彻底违背了《宣言》制定当初的宗旨和原则,亵渎了南海各方达成和平解决争端的原则共识。最近,还有个别东盟国家称“南海行为准则”基本内容的讨论应以东盟为中心,待东盟内部达成一致后再邀请中国加入讨论。这简直是个大笑话,《宣言》不是用来解决南海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争议的,东盟方面也多次强调,作为地区组织,东盟在争议问题上不持立场,南海争议应由声索国通过和平谈判解决。

  有鉴于此,中国应该对制定《南海行为准则》持谨慎态度,必须根据《宣言》贯彻落实的情况再做决定。当下,中方应该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呼吁《南海各方宣言》当事国对10年来贯彻落实《宣言》情况进行客观、公正和科学评估,实事求是地反映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切实有效的改进意见和措施。在条件和环境不成熟的情况下,不要马上着手讨论和制定《南海行为准则》。

  二是中国应该回顾和总结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提出的“搁置争议共同开发”针对南海问题的原则立场,如果事实证明这一方针政策依然符合形势发展需要,则可以继续使用,否则应该及时进行调整。

  三是中国在南海问题上最重要、最关键、最迫切的是要明确本国管辖范围的主张。以上三方面的工作没有做,或没有做好,讨论《南海行为准则》就为时过早。如果勉强出台也只能是墙上挂挂,纸上画画,《南海行为宣言》就是最好例证,前车之鉴务必牢记。▲(郁志荣 作者是上海日本研究交流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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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金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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