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防报:“军事常委”应树牢三个意识
2013年02月18日 14:51 来源:中国国防报 参与互动(0)
军事常委应树牢三个意识
县(市)区人武部一名主官兼任同级地方党委常委,这是坚持党对武装工作绝对领导的一条重要原则。新形势下,“军事常委”要履行好自身职能,应牢固树立以下三个意识:
服从党委政府领导的意识。凡是民兵预备役工作的大事,“军事常委”都应主动向地方主要领导请示汇报,听取指示;县(市)区人武部组织的重大活动,“军事常委”应尽量请地方主要领导参加,既可以得到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又能够体现县(市)区人武部对地方领导的尊重。
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意识。地方党委、政府事关经济建设的重大决策,“军事常委”应积极配合,主动协调,率兵参建,只有围绕经济发展办民兵,用武装,才能更好地锻炼和提高民兵的军政素质,才能充分显示“军事常委”的重要性。
军事领导机关的自主意识。武装工作有其内在独立性,在组织领导和具体工作中,县(市)区人武部既要服从和尊重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创造性地把工作干好,又要依据国家的法规制度,该地方党委、政府解决的问题,要理直气壮地提出,讲清政策,协调促落实。(姜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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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