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首位人体器官捐献者:有一个好的也能救生命(3)
李杰(左一)生前在参加中队农副业生产,这是他在给菜地浇水。
弥留之际,不忘回报社会
李杰生前在日记中写到:“我要努力工作,刻苦训练,争取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像班长和其他党员那样,当尖兵、做模范,为中队多争些荣誉,为驻地多做点贡献……”在病情危重期间,李杰多次向部队和父母表达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意愿。
在生命即将到达终点时,他并没有因为病痛的折磨而影响了为部队建设服务、为社会贡献的热情,自他确诊患有不治之症无法治愈到生命垂危期间,李杰多次向部队领导、医生护士和家人表达无偿捐献器官的遗愿,他希望用这样的方式回报社会的关爱和部队的培养,用自己的行动来诠释一名普通战士“忠诚于党、热爱人民”的铮铮誓言。
李杰的母亲含着泪对他说:“孩子,你都已经病成这样了,捐给别人也用不了啊。” 李杰坚定地说,“不,一定要捐,哪怕只有一个器官是有好地,也能救回一个生命。”
今年7月16日,李杰的父亲李传明和母亲王春玲代儿子李杰与云南省红十字会签署了《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书》。捐献仪式后,由中国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中心、云南省卫生厅、云南省红十字会、云南总队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等单位组成的联合专家组,在昆医附二院为李杰进行了肝脏、肾脏、角膜等器官捐献移植手术。
李杰向社会无偿捐献遗体器官的精神,在部队和社会引起强烈反响,解放军报、人民武警报、云南日报、云南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对他进行了专题报道。(邹清明、陈海龙、李善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