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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官员称时机尚不成熟 征收遗产税还须缓行

2003年03月12日 11:42

  中新网3月12日电 中国财政部副部长廖晓军11日在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举行的提案协商办理座谈会上说,因为三大原因,目前中国征收遗产税可能“弊大于利”,实施时机尚未成熟。   

  新华社的报道称,在回答民建中央有关调整收入分配政策的提案时,廖晓军表示,通过综合考虑国外经验和本国国情,特别是从保护国内投资环境出发,有关部门和专家认为在中国经济刚刚起步的情况下,开征遗产税可能“弊大于利”。

  他说,考虑暂缓征收遗产税主要有以下几个理由:首先,民营经济的发展和资本积累还处于初级阶段,大多数致富者都是创业者,其拥有的财富基本上是以经营性财产为主。按国外的做法,这些经营性财产在征收遗产税时应予扣除,或者给予一定的照顾。

  其次,这些致富者基本上还处于青壮年,大部分人的财产继承人还是潜在的,因此即使开征遗产税,估计收入也不会太多。而且,这样做可能会影响民营经济的发展,比如引起资金外流、畸形消费等。

  另外,遗产税是国际公认的复杂税种,在征管上存在很多难点。比如说,中国目前的个人家庭财产申报登记制度还不完全,死亡人数的信息很难准确收集,遗产的形成也是多样的。   

  国家税务总局总经济师王力也认为,征收遗产税,既要有一定的前瞻性,也要借鉴国际经验,并考虑到中国的现实情况,应该认真研究。


 
编辑: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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