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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官员称:盲目捐卵不可取 相关法规将出台

2003年03月19日 08:38

  中新网3月19日电 日前,重庆某高校出现“捐卵启事”,有人以8000元到1万元的高价向女大学生征集卵子,在校园内引起轰动。为此,笔者走访了有关专家及政府部门。专家指出,目前我国取卵的技术还不成熟,可能对赠卵者造成一定伤害。卫生部则表示,医院不允许建立卵子库。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高校里出现的“捐卵启事”与医院没有任何关系。因为医院并不负责帮病人寻找卵子,一般都是由患者自己去联系卵源,一些不育妇女于是便“病急乱寻卵”,在高校女生中寻找卵源,而寻来的卵源质量更是不得而知。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生殖中心的张医生告诉笔者,供卵者最好是已婚生子的妇女,并且要确认孩子没有遗传疾病,女大学生没结婚更没生过孩子,因此并不是合适的捐卵者。卵子质量直接影响到后代的人口质量,所以患者一定要在医院的指导下进行,将艾滋病、乙肝、遗传病等可能性降到最低。对此,医生建议不孕的妇女应在确诊没有生育能力后再按照医生的指导去找卵源,在寻找卵源时还要特别注意其家族病史和本人身体状况,并到医院进行检查,绝对不能由患者自己四处胡乱寻找。

  对捐卵者来说,未婚女性捐卵会对身体造成伤害。一般在取卵前,必须用激素来刺激供卵者多排卵,这就需要使用一个长达2公分的探头,会破坏到处女膜,这也是一些大医院不接受在校大学生供卵的原因之一。虽然还有两种采卵方式可以避免这类事情的出现,但术后会在身上留下无法抹去的疤痕。而乱用排卵促卵药物还会使女性过早停经,给卵巢带来危害病变,并使癌变率上升。

  捐卵必须是自愿的人道主义行为,寻卵方应该把潜在的风险告诉捐赠者。若捐赠者本着人道主义的精神捐卵却被蒙蔽,这本身就是一种很不人道的行为。有人不懂这些,有人懂了但昧着良心去赚钱,纯粹是利益驱使下的行为,与社会道德和法律都是冲突的。

  卫生部科技教育司卫生技术管理处于修成处长说,卵子买卖行为是国家明令禁止的,卵子只能捐赠而不能通过交易获得,我国也不允许刻意的卵子募集行为。目前我国对卵子捐赠的管理还不成熟,市场的需求就在无序、混乱的情况下进行,这必然引出一些不规范或者不合法的行为。实际上不育者只占人口比例的3%,而在患者中真正需要进行此类手术的也只占其中的10%左右,且卵子的保存以及手术费用都很高,因此,所谓“卵子市场”、“卵子库”并没有存在的必要。

  针对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一些非法捐卵行为,于修成说,卫生部正在着手进行立法,相关法规有望在今年5月出台。(黄颖崔东风)


 
编辑:叶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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