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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要求开展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行动

2003年04月12日 02:53

  中新社北京四月十一日电(记者刘长忠)记者今天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获悉,国家工商总局决定从四月起,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开展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行动。

  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人士介绍,近期在一些地区传销和变相传销又有所抬头,在一些地方甚至愈演愈烈,不仅在方式上具有更大的隐蔽性、欺骗性和群体性,而且在手段上采取精神和暴力控制,已经严重触犯刑律,危害社会。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

  专项行动的重点是:继续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工作,查禁各类变相传销行为;严厉打击境外传销企业入境违法开展传销活动;清查《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发布后被禁止传销活动的企业,对违反规定重操旧业的,予以严肃查处;依法查处转型企业违规培训和传销活动;查处传销和变相传销大要案件,坚决防止大规模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的反弹。

  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继续保持强大打击态势,坚持露头就打,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和外来人口集中地区的监管,加大对案件易发、多发地区的监控,把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决不让其再形成气候。

  国家工商总局强调,要强化对转型企业的监管力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整顿规范转型企业,对违反规定从事传销、违规培训等违法经营活动的依法予以查处,督促转型企业规范经营行为。


 
编辑:李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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