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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首起特大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主犯一审判死缓

2003年07月12日 22:54

  中新社太原七月十二日电 (张恩 曹红星)记者今天从太原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涉及中国二十五个省、市、区的五百四十二家非法受票企业、涉资达五千余万元人民币的山西省首起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经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主犯庄晓东被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法院审理认为,案犯庄晓东的行为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本应从严判处,但因其被抓后有重大立功表现,故依照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判为死缓。据悉,同案中的其余十六人被分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没收财产。

  本案受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山西省有关部门的极大关注。山西省公安厅派员直接侦查,侦破此案后抓获嫌疑人十七人,查获伪造的“山西省增值税专用发票”四千余份,税价合计六亿元左右,其中已开出三千一百二十五份,税价合计四点一五亿元。

  据山西司法部门介绍,福建无业人员庄晓东二000年七月至二00一年六月间为牟取暴利,伙同他人非法购买伪造的山西增值税专用发票,虚构或假冒山西创美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等二十二个公司的名称,伪造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凭证,私刻国家税务机关、银行部门以及二十二个公司的各种印章一百六十余枚。经由李某等人介绍,大肆为山西、上海、河北等二十五个省、市、自治区的五百四十二个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编辑:余瑞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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