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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钦州一缉毒警官酒后驾车并随意鸣枪被开除

2003年08月27日 06:53

  中新社南宁八月二十六日电(记者 杨强)广西钦州市有关人士今天在此间通报一起警务人员违反禁令,酒后驾车并随意鸣枪的恶性事件。广西钦州市警方经研究决定,给予该事件中的罗姓警官行政开除处分。

  据介绍,八月二十二日凌晨一时许,身为钦州市公安局钦城分局缉毒大队副大队长的罗姓警官携带枪支外出饮酒,酒后驾车并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随意鸣枪,被该市公安局督察支队及时赶到现场并予制止。鉴于罗某的行为已违反国家公安部“五条禁令”第一、二、三条的规定,八月二十四日,广西钦州市警方决定给予该罗姓警官行政开除处分,并对所在单位相关领导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该市警方负责人表示,将以此为反面教材,对全市警务人员进行一次整风教育活动,切实解决公安队伍执法不公和纪律作风问题等。

 
编辑: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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