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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研究生不必单位同意 北大清华取消考前审查

2003年10月09日 08:53

  中新网10月9日电 据北京娱乐信报报道,今年研究生招生政策有重大调整,报考研究生不再需要考生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记者昨天从教育部证实了这个消息。

  此外,北大清华取消了考前资格审查,将资格审查改到复试时进行。

  昨天,清华大学研招办负责人介绍,考生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意见,是以前报考研究生报名的必备程序,而今年报考清华大学研究生不再需要考生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对考生、考生所服务的单位和招生单位三方来说,考生与招生单位之间是一种报考与选拔录取的关系,而考生与所在单位之间是由合同产生的各类责任关系,应由考生本人与签约单位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

  据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每年报考人数超过一万人的高校有十余所,考前资格审查,学校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教育部今年对资格审查的时间没做具体规定,有条件的高校可自主决定,可以把资格审查改到复试时进行。记者昨天从北大清华大学研招办了解到,北大清华今年取消了考前资格审查,将资格审查改到复试时进行。

  取消考前资格审查是不是报名的人就多了?什么人都可以报?清华大学研招办主任郭钊认为,这种担心在理论上成立,但实际上是不必要的。清华大学研究生院的招生简章中明确规定,“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将资格审查安排在复试时进行,有效审查的数量将大大减少,也使得资格审查的时间可以更充分,审查更严格仔细,从而全面提高审查质量。(记者郑超)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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