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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上县三民警出警不作为致嫌疑人外逃 已被查处

2004年01月14日 13:22

  近日,阜阳市纪委、监察局向全市发出通报,对颍上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所长朱求明、教导员曾庆明和县巡警大队副大队长苏柳涛在华联超市被砸一案中,消极履行职责、出警不作为等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给予曾庆明、朱求明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苏柳涛行政记大过处分。

  经查,2003年10月26日,位于颍上管仲商贸城内的上海华联超市126店开业。当晚9时许,同处于颍上管仲商贸城内的“碰碰凉”商店老板崔明龙(“两劳”释放人员)因该超市所卖炸鸡腿价格低于自己商店炸鸡腿价格,故意前往寻衅滋事,当场砸碎了超市熟食柜玻璃。超市经理管士义、办公室主任黄红先后拨打了110报警电话。21时06分,110指挥中心接警后分别电话指令巡警队和城东派出所出警。

  城东派出所协警员康维亚接警后,向值班的教导员曾庆明作了汇报,二人驾车来到超市。曾看过现场后说:“保护好现场,明天再处理。”曾庆明在未采取任何措施的情况下离开了现场。而此时,崔明龙在砸完玻璃后并没有立即离开,而是在超市附近和杨雷等人说话。

  与此同时,巡警队当晚带班的副大队长苏柳涛当时正在县医院办事,苏得知警情后,从医院赶到与110队员会合。在追至文昌阁对面的湖边小路时,巡警詹立明将一名叫郭牛牛的男子扭住。此时,崔明龙上前将郭往外拉,并说:“不碍他的事,你们抓他干啥?又不是他砸的。”苏柳涛将崔推开说:“你知道啥,别找事。”

  当晚约9时30分后,县公安局副局长王玉坤与城东派出所所长朱求明也赶到超市,在察看现场及了解有关情况后,王要求朱求明配合超市保安维护好现场秩序;抓紧时间对现场周围进行搜捕,争取在现场周围把崔明龙抓住;对崔当晚可能藏身的场所进行严密布控,不要让崔外逃。但朱未认真落实,致使崔明龙没有及时受到惩处,当晚仍与杨雷在县宾馆314房间休息,直至次日12时左右与杨乘车到阜阳,并于晚18时许从阜阳乘火车潜逃广州。

  这是一起无视纪律、严重失职的典型案件,其造成的后果是严重的,带来的影响极其恶劣。根据有关规定,颍上县纪委、监察局对三人给予上述处分,以警示教育广大执纪执法人员。(江淮晨报/汪国兵)

 
编辑: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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