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29日电 江苏省建设厅纪检组组长张宁宁在近日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上宣布,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外,江苏全省城市市政公用行业政务服务,均将通过政府公报或公共媒体、网站、新闻发布会、政务公开栏、咨询电话等方式进行公开。
据新华日报报道,公开的内容包括:规范性文件以及与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重大决策和行业发展规划的制定过程及相关政策;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城市供水、燃气、公交产品和服务质量的监督及市场监督、安全监督措施;首问负责制及投诉处理规定。
城市供水、燃气、公交经营企业要主动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包括:受理用户申请及办理程序;抄表收费方式;工程施工及管理维修服务现场管理要求;热线服务及停水、停气、公交线路变更预告;公交车辆车况车容、仪表用语及规范操作;公交车辆日常运行保障措施及服务承诺;公交车辆行车事故处理程序;首问负责制及投诉处理程序等。(陈浴宇、顾新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