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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一男青年“报团”偷渡到香港坐牢挣“工资”

2004年10月27日 10:08

  中新网10月27日电 据香港东方日报报道,一名年纪轻轻的越南男子,因为相信香港监狱好食好住又有工资,竟然以二百美元(约一千六百港元)“报团”偷渡来港坐牢,为保证能够入狱,蛇头更送两枚子弹给他。

  报道说,这名越南男子昨天在香港区域法院承认藏有子弹及非法入境两罪,法官判刑时曾表示要将他遣返家乡,该男子听罢即紧张道:“你要我返去,为何其他人就不遣返?”法官随即笑称既然他喜欢坐牢,决定将他判囚21个月,该男子听毕即安心随庭警押返囚室。

  现年21岁的越南男被告阮文显,报称在越南任职电工。他昨天承认在今年七月五日非法入境香港,当时他被发现匿藏于文锦渡边境检查站一货车底,警员在他鞋底搜出两发可用于AK47的子弹,而车胎旁另搜出一把生果刀。

  法官对被告自辩指自己偷渡来港是为了赚钱返乡的说法,感到满腹疑团,后来得悉每名在香港监狱中工作的犯人每个月约得四百港元工资,而且每日三餐免费供应。法官听罢马上表示,欲将被告实时遣返越南,以免其它越南人浪费金钱越洋来港“博坐监”,法官指狱中支付工资,旨在鼓励犯人合作,及在出狱后能有些少钱以应燃眉之急。法官又接纳被告所言并无使用子弹的意图,携子弹来港仅属“博坐监”手段。法官说香港花费在监狱的开支每年高达数以百万元计,他希望判被告实时遣返作为刑罚,并将此讯息实时带返越南,免其它越南人重蹈覆辙。

  谁知阮文显听罢法官的话后,即紧张地透过传译员要求向法官提问,直言:“如果你要我返去,为何不让其他人返去?”法官听罢笑称自己未讲完,他解释若判予被告实时遣返,则对过往因偷渡来港而被判十五个月监的人士不公平,故只能无奈地令被告“如愿以偿”,就非法入境一罪判予十五个月,藏械一罪另判囚六个月,共囚二十一个月;一心来港服刑的被告,获得他应得的刑期,似乎心满意足随庭警返回囚室。

  控方昨指被告在警诫下直认携子弹来港“博坐监”,而携带子弹仅是“人有我有”;被告解释带子弹入境有两个用处,首先子弹变卖后可赚取生活费,第二若被捕后因藏械可望加重刑期“坐长监”。

  被告昨天在庭上又向法官讨价还价,他表示不欲来港即捕即解,亦不欲在狱中“住太久”,总之“住一段时间,但又不要太长”,他不讳言今次来港已花去越南盾三百万元(约一千六百港元)作路费,故望能在狱中赚取金钱带返家乡,估计今次坐监扣减假期后需囚十四个月,他可赚取约六千港元工资。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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