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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篮球彩票发行与销售办法出台 将猜胜负比分

2004年12月13日 14:22

  中国篮球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篮球彩票的发行与销售管理,保障公民公开、公正、公平参与篮球彩票活动的权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篮球彩票是以篮球比赛为彩票游戏媒介,由购票者预测比赛结果和相关的统计数据,并以实际比赛结果和相关的统计数据为兑奖依据的一种体育彩票。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的篮球彩票活动及参与活动的组织和个人。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总局彩票中心”)负责全国篮球彩票的组织管理工作,包括拟定篮球彩票的发行区域、销售方式、游戏方法及规则,经国家体育总局审核并报财政部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 拟销售篮球彩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所属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地方彩票中心”)向总局彩票中心提出申请,并经总局彩票中心同意后汇总报财政部批准。

  第六条 经批准销售篮球彩票的地方彩票中心,在总局彩票中心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对本地区篮球彩票销售活动实施具体管理。地方彩票中心根据篮球彩票销售业务需要,可在本地区设立若干直属分支机构,为特定区域内的销售终端提供管理和技术服务。

  第七条 总局彩票中心根据篮球彩票发行的需要,可以对地方彩票中心直接进行业务监督、市场调控和技术管理。

  第三章 发行管理

  第八条 篮球彩票全部竞猜场次由总局彩票中心安排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每场比赛的结果,以当值主裁判在比赛结束时(含加时赛)签字的比赛结果为准,相关统计数据以比赛组织机构公布的为准,特别规定除外。

  第十条 篮球彩票开始销售前,如确知已公布的竞猜场次中有提前或推迟比赛的场次,则总局彩票中心可在当期销售前,从同一轮次的其它比赛中选择场次替换该场比赛,并及时在指定的媒体予以公告。

  第十一条 每期篮球彩票的开奖结果以总局彩票中心的公告为准。

  第十二条 篮球彩票专用投注单,以及销售终端机用于打印正式预测结果的兑奖彩票,由总局彩票中心统一印制。

  第四章 销售管理

  第十三条 篮球彩票游戏规则确定的每一组有效组合数据称为一注,每注2元。

  第十四条 篮球彩票须采用总局彩票中心统一设立的中国体育彩票计算机销售系统销售。

  第十五条 篮球彩票销售点出具的正式兑奖彩票为篮球彩票的唯一兑奖凭证,篮球彩票专用投注单只用于辅助购票者投注,不作为篮球彩票兑奖凭证,也不作为购票者投注结果的间接证明。

  第十六条 篮球彩票购票者每张复式票的数量不得高于10000注。

  第十七条 篮球彩票的兑奖有效期为28天(自开奖第二日起计),逾期未兑奖者视为自动弃奖,不再予以兑付。

  第五章 资金管理

  第十八条 每期篮球彩票销售总额为篮球彩票资金,按以下比例分配:(一)公益金35%;(二)奖金50%,其中销售总额的1%为调节基金;(三)发行经费15%。

  第十九条 篮球彩票的公益金统一纳入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依照财政部及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篮球彩票的中奖奖级根据不同的游戏种类,可同时设固定奖和浮动奖,或只设浮动奖。固定奖按照预先设定的奖金金额派发奖金;浮动奖按照预先设定的比例派发奖金。

  第二十一条 每期篮球彩票资金中提取的奖金,优先扣除调节基金及当期固定奖应派发中奖奖金总数,剩余部分为浮动奖奖金总额。按预先设定的分配比例划分各奖级奖金总额,并按中奖总注数平均分配。如当期某奖级无人中奖,则该奖级的奖金转入下期最高奖级奖金总额。

  第二十二条 如果一注同时中多个奖级,则只按其所中的最高奖级兑付奖金,不可兼中兼得。

  第二十三条 篮球彩票设立调节基金,由销售总额的1%、浮动奖奖金取整后的余额、弃奖和逾期未退票的票款组成。调节基金专项用于支付各种不可预见情况下的奖金支出风险以及设立特别奖。

  第二十四条 发行经费按下列比例划分:(一)总局彩票中心篮球彩票印制费、系统运行维护和开发费等2%;(二)总局彩票中心中央发行费1%;(三) 地方彩票中心发行和销售费用12%。

  第六章 系统管理

  第二十五条 篮球彩票销售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由三级运营网络构成,即:总局彩票中心数据主中心(以下简称“主中心”)、地方彩票中心数据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和销售终端。

  第二十六条 主中心负责篮球彩票全国发行技术参数的确定、全国销售统计数据的汇总以及开奖和计奖等管理;分中心根据主中心的指令,负责篮球彩票本地区发行技术参数的下达、本地区销售数据的采集和统计、本地区的计奖检索以及奖金兑付等工作;销售终端按照分中心的指令实施篮球彩票销售和奖金兑付等工作。

  第二十七条 篮球彩票的系统应用软件由总局彩票中心统一开发、统一管理,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擅自更换和更改。

  第二十八条 各分中心每期篮球彩票的原始销售数据汇总后,须先行认定其中的有效数据和无效数据,确认后在公证人员的现场监督下备份封存,作为鉴别数据有效性和真伪性的依据。

  第二十九条 每期篮球彩票销售结束,如果销售终端因故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销售数据传输至分中心,则该销售数据为无效数据,所售彩票为无效票。无效票经公证人员公证后,不列入开奖有效数据,并由各地方彩票中心在开奖前予以公告。

  出现无效票的销售终端须在其销售现场进行公告,并将本销售终端售出的无效票原价回收。无效票购买者应在28天内到其购票的销售终端,按实际购票金额办理退票、退款手续。

  第三十条 销售终端在售票过程中,如果发生售票数据输入完结,但购票人未付款或输入数据与购票人的选择存在误差的,已输入的数据为无效数据,打印出的彩票为取消票,销售人员须立即按照取消票的操作规定,将已输入的无效数据做取消票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篮球彩票的具体游戏规则另行制定和发布。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全国联网篮球单场胜负比分彩票游戏规则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办法》以及《计算机销售体育彩票管理暂行办法》、《中国篮球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办法》,制定本游戏规则。

  第二条 “篮球单场胜负比分彩票”以下简称(“胜负比分彩票”)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总局彩票中心”)统一发行,在全国范围内采用计算机网络系统联合销售,统一奖池,统一计奖。

  第三条 本规则中有关术语遵循以下特别定义:

  (一)注:根据本规则确定的每一组有效组合数据。

  (二)投注:购票人根据本规则以人民币现金(包括从银行储蓄卡扣除的现金)购买篮球彩票的行为。

  (三)投注单:购票人用于辅助投注的专用表格。

  (四)随机投注:由销售终端机随机产生的有效组合数据作为购票人的预测结果的投注方式。

  (五)单式投注:购票人对于所有指定竞猜球队的比赛成绩均只选择一种预测结果的投注方式。

  (六)复式投注:购票人对于某一指定竞猜场次的比赛成绩选择两种以上的预测结果的投注方式。

  (七)兑奖彩票:由篮球彩票销售终端出售的、记录有购票人预测结果的凭证。

  第四条 凡购买胜负比分彩票者,均视为已知晓本规则,并接受本规则约束。

  游戏方法

  第五条 胜负比分彩票是以总局彩票中心选定的篮球比赛为游戏媒介,由购票人对指定单场比赛中的比赛双方在每一节(1场比赛共4节)比赛结束时的胜平负结果和每场比赛(含加时赛)比赛双方的比分之和、主队与客队的比分之差进行的投注。

  第六条 在单场比赛中,比赛双方在每一节的胜平负结果共有3种:(一)“3”:主队胜客队;(二)“1”:主队平客队;(三)“0”:主队负客队。

  单场比赛的比赛双方的比分之和有71种预测结果:(一)主队与客队的比分之和等于或小于150分;(二至七十)主队与客队的比分之和为151—219分的具体分值;(七十一)主队与客队的比分之和等于或大于220分。

  单场比赛的比赛双方的比分之差有45种预测结果:(一)主队与客队的比分之差等于或小于—20分;(二至四十四)主队与客队的比分之差为—19至24分的具体分值;(四十五)主队与客队的比分之差等于或大于25分。

  第七条 购票人在投注时,必须对指定单场比赛的每一节比赛的3种胜平负结果、单场比赛(含加时赛)比赛双方的比分之和、主队与客队比分之差至少做出一种选择,方构成有效投注。作出两种或两种以上选择的,则构成复式投注。

  购买者可对“胜负比分彩票”的结果进行多倍投注,投注倍数范围为2-99倍。

  第八条 在每期篮球单场胜负比分彩票发行过程中,如遇以下情形,特别规定如下:(一)在当期篮球彩票销售前,原定竞猜的比赛发生因故不赛或推迟比赛等情况,取消本轮竞猜,其后期号不变。(二)在比赛过程中如遇到一方罢赛等使比赛无法进行时,则凭已购彩票在28天内到购票的销售终端,按实际购票金额办理退款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第九条 购买者可在全国各省(区、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设置的投注站进行投注。投注号码可由投注机随机产生,也可通过投注单将购买者选定的号码输入投注机确定。投注号码经系统确认后打印出的兑奖凭证即为“胜负比分彩票”电脑体育彩票,交购买者保存。

  第十条 “胜负比分彩票”每注2元人民币。彩票不记名、不挂失,不返还本金,不流通使用。

  设 奖

  第十一条 “胜负比分彩票”设1个奖级,即一等奖,为浮动奖。

  第十二条 奖金分配:一等奖为当期奖金额的100%,及奖池和调节基金转入部分。

  第十三条 单注彩票中奖奖金最高限额500万元。

  奖金管理

  第十四条 销售总额的50%为奖金,分为当期奖金和调节基金。其中,49%为当期奖金,1%为调节基金。

  第十五条 “胜负比分彩票”设置奖池,奖池由未中出的浮动奖奖金和超出一等奖单注封顶限额部分的奖金组成。奖池与当期奖金中用于一等奖的部分及调节基金转入部分合并为一等奖奖金。

  第十六条 调节基金包括按销售总额1%提取部分、浮动奖奖金取整后的余额、弃奖收入和逾期未退票的票款。调节基金专项用于支付各种不可预见情况下的奖金支出风险、调节浮动奖奖金,以及设立特别奖。

  第十七条 一等奖按照该奖级实际中奖注数平均分配该奖级奖金。单注奖金不足一元时补足至一元,所需奖金从调节基金中支付。

  投 注

  第十八条 购票人可以直接在篮球彩票销售终端口授预测结果投注或随机投注,也可利用篮球彩票销售终端提供的投注单辅助投注。

  第十九条 投注单投注。(一)投注单由两部分组成:

  1、投注单左侧为篮球比赛所指定场次主、客场球队队名,列前位的为主队,列后位的为客队。

  2、投注单右侧为供购票人填写预测结果的独立表格,即投注栏。(二)购票人可在投注单右侧的投注栏中,任意选择一个或一个以上填写。但是,在一个投注栏中必须填写指定单场比赛的每一节比赛的胜平负结果、单场比赛(含加时赛)比赛双方的比分之和、比分之差至少一种结果,方构成有效投注。(三)购票人将填写有效的投注单交给篮球彩票销售终端,确定其有效投注数量和需要交纳的现金数额,销售人员收款后将其预测结果输入电脑系统记录在案,并出具兑奖彩票。(四)每一张投注单的投注数量不得高于10000注。

               中 奖

  第二十条 胜负比分彩票中奖条件:

  一等奖 猜中指定的单场比赛的比赛双方在每一节(1场比赛共4节)的比赛结束时的胜平负结果和每场比赛(含加时赛)比赛双方的比分之和、主队与客队比分之差。

              开奖及公告

  第二十一条 “胜负比分彩票”每天开奖一次。

  第二十二条 每期开奖后,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或指定省区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将开奖结果、当期销售总额、各奖级中奖情况以及奖池资金余额等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将开奖结果通知各销售终端。

               兑 奖

  第二十三条 “胜负比分彩票”兑奖当期有效。每期自开奖次日起28天为兑奖期,逾期未兑,视为弃奖。

  第二十四条 兑奖机构有权查验中奖者的中奖彩票及有效身份证件,兑奖者应予配合。

  第二十五条 单注彩票中奖金额超过1万元的中奖者须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由兑奖机构代扣代缴。

  第二十六条 凡伪造、涂改中奖彩票,冒领奖金者,送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游戏规则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第二十八条 本游戏规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全国联网篮球胜负彩票游戏规则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办法》以及《计算机销售体育彩票管理暂行办法》、《中国篮球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办法》,制定本游戏规则。

  第二条 “篮球胜负彩票”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总局彩票中心”)统一发行,在全国范围内采用计算机网络系统联合销售,统一奖池,统一计奖。

  第三条 本规则中有关术语遵循以下特别定义:(一)注:根据本规则确定的每一组有效组合数据。(二)投注:购票人根据本规则以人民币现金(包括从银行储蓄卡扣除的现金)购买篮球彩票的行为。(三)投注单:购票人用于辅助投注的专用表格。(四)随机投注:由销售终端机随机产生的有效组合数据作为购票人预测结果的投注方式。(五)单式投注:购票人对于所有指定竞猜球队的比赛成绩均只选择一种预测结果的投注方式。(六)复式投注:购票人对于某一指定竞猜场次的比赛成绩选择两种以上预测结果的投注方式。(七)兑奖彩票:由篮球彩票销售终端出售的、记录有购票人预测结果的凭证。

  第四条 凡购买篮球胜负彩票者,均视为已知晓本规则,并接受本规则约束。

  游戏方法

  第五条 篮球胜负彩票是以总局彩票中心选定的篮球比赛为游戏媒介,由购票人对指定的8场比赛的胜负结果(含加时赛)进行的投注。

  第六条 在每一场比赛中,共有10种胜负结果:(一)“1+”:主队胜客队1—4分(含4分);(二)“2+”:主队胜客队5—8分(含8分);(三)“3+”:主队胜客队9—12分(含12分);(四)“4+”:主队胜客队13—16分(含16分);(五)“5+”:主队胜客队16分以上;(六)“-1”:主队负客队1—4分(含4分);(七)“-2”:主队负客队5—8分(含8分);(八)“-3”:主队负客队9—12分(含12分);(九)“-4”:主队负客队13—16分(含16分);(十)“-5”:主队负客队16分以上。

  第七条 购票人投注时,必须对指定的全部8场比赛的胜负结果作出至少一种选择,方构成有效投注。对其中一场或一场以上比赛作出两种或两种以上选择,则构成复式投注。

  购买者可对“篮球胜负彩票”的结果进行多倍投注,投注倍数范围为2-99倍。

  第八条 在每期篮球胜负彩票发行过程中,如遇以下情形,特别规定如下:(一)如参赛一方或双方赛前弃权,则认定该场比赛任何竞猜结果均为选中。(二)参赛一方在比赛过程中罢赛,无论对方已实际得分多少,均认定对方以二十比零胜,如参赛双方在比赛过程中罢赛,无论参赛双方已实际得分多少,则认定该场比赛任何竞猜结果均为选中。(三)在销售过程中,如某场比赛因客观因素推迟或中断,则:1.该场比赛在下一竞猜轮次比赛前补赛的,则该场比赛的开奖以实际比赛结果为准,当期计奖工作推迟进行。2.该场比赛在下一竞猜轮次比赛后补赛或取消比赛的,则认定该场比赛的任何竞猜结果均为选中。(四)在篮球彩票销售过程中,如当期某场比赛因故提前(当期彩票截止销售前)举行,特别规定如下:1.如该场比赛提前一天(24小时)进行,该场比赛开奖结果以实际比赛结果为准,当期销售截止时间提前1天(24小时)。2.该场比赛提前超过一天(24小时)进行,该场比赛的任何竞猜结果均为选中。

  第九条 购买者可在全国各省(区、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设置的投注站进行投注。投注号码可由投注机随机产生,也可通过投注单将购买者选定的号码输入投注机确定。投注号码经系统确认后打印出的兑奖凭证即为“篮球胜负彩票”电脑体育彩票,交购买者保存。

  第十条 “篮球胜负彩票”每注2元人民币。彩票不记名、不挂失,不返还本金,不流通使用。

  设 奖

  第十一条 “篮球胜负彩票”设2个奖级,即一、二等奖,全部为浮动奖。

  第十二条 奖金分配:一等奖为当期奖金额的50%,及奖池和调节基金转入部分;二等奖为当期奖金额的50%。

  第十三条 单注彩票中奖奖金最高限额500万元。

  奖金管理

  第十四条 销售总额的50%为奖金,分为当期奖金和调节基金。其中,49%为当期奖金,1%为调节基金。

  第十五条 “篮球胜负彩票”设置奖池,奖池由未中出的浮动奖奖金和超出一等奖单注封顶限额部分的奖金组成。奖池与当期奖金中用于一等奖的部分及调节基金转入部分合并为一等奖奖金。

  第十六条 调节基金包括按销售总额的1%提取部分、浮动奖奖金取整后的余额、弃奖收入和逾期未退票的票款。调节基金专项用于支付各种不可预见情况下的奖金支出风险、调节浮动奖奖金,以及设立特别奖。

  第十七条 一、二等奖按照该奖级实际中奖注数平均分配该奖级奖金。单注奖金不足一元时补足至一元,所需奖金从调节基金中支付。当上一奖级单注奖金低于下一奖级单注奖金时,上一奖级单注奖金补足至下一奖级单注奖金的两倍。所需奖金从调节基金中支付,若调节基金不足时,从发行经费中列支。

  投 注

  第十八条 购票人可以直接在篮球彩票销售终端口授预测结果投注或随机投注,也可利用篮球彩票销售终端提供的投注单辅助投注。

  第十九条 投注单投注。(一)投注单由两部分组成:1、投注单左侧为篮球比赛所指定场次主、客场球队队名,列前位的为主队,列后位的为客队。2、投注单右侧为供购票人填写预测结果的独立表格,即投注栏。(二)购票人可在投注单右侧的投注栏中,任意选择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结果进行填写。但是,在一个投注栏中必须填写全部8场的预测结果,方为有效投注,否则为无效投注。(三)购票人将填写有效的投注单交给篮球彩票销售终端,确定其有效投注数量和需要交纳的现金数额,销售人员收款后将其预测结果输入电脑系统记录在案,并出具兑奖彩票。

  第二十条 每一张投注单的投注数量不得高于10000注。

  中 奖

  第二十一条 篮球胜负彩票以购票人预测的结果与对应的实际比赛结果相符的数量,确定其中奖与否及中奖等级。

  第二十二条 篮球胜负彩票奖级设置如下:一等奖 猜中全部8场比赛的胜负结果;二等奖 猜中7场比赛的胜负结果。

  开奖及公告

  第二十三条 “篮球胜负彩票”每周开奖三次。

  第二十四条 每期开奖后,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将开奖结果、当期销售总额、各奖级中奖情况以及奖池资金余额等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将开奖结果通知各销售终端。兑 奖

  第二十五条 “篮球胜负彩票”兑奖当期有效。每期自开奖次日起28天为兑奖期,逾期未兑,视为弃奖。

  第二十六条 兑奖机构有权查验中奖者的中奖彩票及有效身份证件,兑奖者应予配合。

  第二十七条 单注彩票中奖金额超过1万元的中奖者须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由兑奖机构代扣代缴。

  第二十八条 凡伪造、涂改中奖彩票,冒领奖金者,送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游戏规则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第三十条 本游戏规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编辑: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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