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检索
频 道: 首 页 | 新 闻 | 国 际 | 财 经 | 体 育 | 文 娱 | 台 湾 | 华 人 | 科 教 | 图 片 |图片库
时 尚 | 汽 车 | 房 产 | 视 频 |精品商城|供 稿|产经资讯 |专 稿| 出 版|广告服务 |心路网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自制烟火致13人死 潜逃6年嫌犯向河南警方自首

2004年07月28日 10:45

  中新网7月28日电 7月26日上午,河南宁陵县公安机关久抓不获的“1998·2·21”特大爆炸案主要犯罪嫌疑人蒋国超在妻子的陪同下来到该县公安局投案自首,结束了6年的逃亡生活。

  据大河报报道,宁陵县警方介绍,1998年2月21日是正月十五,按照当地的风俗,夜间要放烟火以求吉祥,该县城关镇北关村村民蒋国超和几个邻居商议好每家收些钱组织放烟火。

  为了能赢得居民更多的喝彩,蒋特意找了几个废弃的铁皮桶,并将从外地购买烟花时购买的炸药和黑火药,用胶泥糊好,装上药捻,自制烟花。事发当晚,蒋在没有经公安机关批准的情况下,组织群众在该县信陵北路一菜市场燃放烟火。当晚8时许,他拿出了自制的烟花,点燃了长长的药捻,然后躲到一边。在围观群众翘首等待时,一声闷响,当场炸死13人,重伤3人。惊魂未定的蒋国超见事不妙,乘人多混乱之机潜逃。

  案发后,此事震惊了河南省主要领导,并批示不惜一切代价,抓捕蒋国超。在妻子的劝说下,蒋终于下定决心回宁陵自首。

  蒋交代,案发当夜,他让其姐夫花某把他送到山东曹县两地头村其姨夫家躲了一夜,然后转道柘城乘车逃到了洛阳,从洛阳又赶到兰州,在那里以给人打工为生,一年后又逃到新疆沙雅县,在离县城150公里的地方以给人放牧为生至今,吃尽了苦头。据了解,案发后,其姐夫花某也因包庇罪被依法逮捕。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陈海峰、员张志伟)


 
编辑:张磊


 
  打印稿件

关于我们】-新闻大观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 1024*768 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