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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允许外商控股东北地区基础设施项目

2005年08月07日 09:58

  中新社延吉八月六日电(记者于晶波)国务院振兴东北办主任张国宝六日在此间举行的“东北老工业基地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座谈会”上表示,中国将放宽外商投资东北地区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建设、经营项目的股比限制,经批准,允许外方控股。

  东北地区是中国最早实施计划经济体制的“先锋”,而同时亦是最后告别计划经济的地区。在中国轰轰烈烈展开的这一轮外资争夺战中,东北地区因为“起跑”较晚而失去先机。据有关官员今日披露,东北地区经济外向度尚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

  而从此间召开的“东北老工业基地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座谈会”上传递的信息来看,东北地区正发力追赶,而中央赋予该地区一系列“含金量”颇高的政策亦将助力东北地区重拾“昔日荣光”。

  据张国宝透露,中国将扩大东北服务业对外开放,对外资银行在东北地区设立机构和开办业务给予优先许可;对铁路客运和货运、跨境和境内公路运输及定期、不定期国际海上运输业务和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业务等经批准可放宽外资股比限制;此外,外商投资物流企业的试点可扩大到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

  为促进东北地区发挥区位优势,中国还将研究在东北地区进行边境小额贸易出口以人民币结算的出口退税试点;对外商投资的大型港口码头、鼓励类的临港工业和物流项目给予政策支持,并予以优先审批。(完)

 
编辑:陶光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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