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5日电 据人民法院报报道,11月14日,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帮人传宗接代引起的强奸案,一审判决被告人易包庚犯强奸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法院查明,做母亲的廖某因儿子不能生育,遂生歪主意,找到被告人易包庚,要其与儿媳妇卓某发生性关系,以帮助传宗接代。
今年8月20日,廖某约被告人易包庚到湖南株潭,自己也带着儿媳卓某赶到株潭,并在株潭开了一旅社房间。当晚,被告人易包庚欲强行与卓某发生性关系时,因卓某强烈反抗而未遂。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易包庚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后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强奸未遂,其行为构成强奸罪(未遂)。(周迎飚 吴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