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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第二次司法峰会建议中央选举委员会辞职

2006年05月09日 22:58

  中新社曼谷五月九日电 (记者 罗钦文)继宪法法院裁决四月二日大选无效后,泰国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宪法法院九日又联合建议,中央选举委员会应辞职,为由司法机构监管新的大选、确保选举自由和公正铺平道路。

  泰国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和宪法法院今天上午举行第二次司法峰会,三法院院长出席商讨化解当前政治僵局的办法。他们遵循普密蓬国王“寻找途径化解当前政治僵局”的谕示,四月二十八日已经举行首次司法峰会,统一在各自司法权限下对涉及四月二日大选的相关诉讼加快司法审查。

  在今天的会议后,泰国最高法院秘书长差然(音译)向此间记者透露,为了国家的利益,选举委员会应辞职。在他们辞职后,将允许司法机构来监督新的选举,并选出新的选举委员会成员。

  “此次会议同意三个法院运用他们的权利注视新的选举,将监管新的选举,确保选举自由和公平。”差然秘书长说。他也表示,三法院监督选举的工作将直到这个国家选出下议院议员和下议院能召开首次会议。

  泰国宪法法院八日以“不合法”为由废除四月二日的下议院大选,并下令举行新的大选。这项裁决的作出使泰国中央选举委员会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社会各方已经呼吁该选举委员会辞职。

 
编辑:李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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