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财经中心能源频道

聚光科技陷期权风波遭诚信拷问 律师:涉欺诈上市

2011年07月09日 09:31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今年4月,浙江省一家高新科技公司——聚光科技登陆深市创业板,首日报收盘价21.44元,董事长王健在一夜之间身价超过20亿元,成为浙江新富。

  然而一个月之后,已经离职的原公司高管熊志才就向上市公司提出正式交涉,要求拿回应属于自己的股票期权,手握合约的熊志才认为公司隐瞒期权授予计划,有严重诚信问题。

  今年4月,浙江省一家高新科技公司——聚光科技登陆深市创业板,首日报收盘价21.44元,出生于1971年的董事长王健在一夜之间身价超过20亿元,成为浙江新富。

  5月,公司离职高管熊志才,向上市公司提出正面交涉,要求拿回应属于自己的股票期权,并认为聚光科技董事长王健没有如实公开股权变更的完整信息,甚至隐瞒全部的期权授予计划,属于诚信问题。

  熊志才:今年上市时,我才知道,这张白纸黑字盖章之后,没有给我们任何一个说法。我要拿回我应有的、合理的一些回报或者报酬。

  在采访中,聚光科技董事长秘书田昆仑承认,对熊志才等高管和技术人才的期权授予计划确有其事,但认为不在信息披露的范围内。同时,田昆仑还表示,熊志才的股权纠纷,是与聚光科技前身美国FPI公司的纠纷,不属于上市公司聚光科技本身的问题。 聚光科技始创于2002年,由美国的FPI公司斥资40万美元设立,由聚光科技现任董事长王健在美留学期间设立。在随后的8年里,经过一系列股权转让和股权改制,FPI已不再是聚光科技的股东,但王健依然是第一大股东。

  据了解,2004年4月,熊志才在聚光科技创业期期间,以技术人才的身份被公司引进。据熊志才提供了三份《期权授予承诺书》,上面有美国FPI公司的掌印和王健的本人签名。承诺书上说,FPI在2004至2008年累计向其授予期权15000股。但如果员工离职,只能获得期权数额的一半。

  2008年1月15日,熊志才和聚光科技解除劳动合同。据承诺书计算,他应被FPI授予的期权,若兑现则累计有8150股左右。

  熊志才:按他的白纸黑字,按他的这种离职计算方法,还有8000多股,如果按它的上市翻倍数,至少是21倍,乘以21,上市之后的估价是20块钱,算起来至少有300多万。

  熊志才说,这些期权一直没有兑现。存在这种情形的不止他一人,还有于志伟、唐怀武、孟晓、杨宏、宛立君、余文科、邵乐骥等离职的技术人才。如果全部兑现,价值在2000万元以上。

  熊志才:这部分期权,当时他承诺的是作为我们有偿服务的一部分,哪怕离职了,也是有的,无非就是计算方式不一样。我们有一部分人离职之后是没有拿到,包括我在内,没拿到。

  熊志才坚持认为,即使FPI公司不再是上市公司的主体,但他依然享受聚光科技期权的兑现权利。

  但聚光科技董事长秘书田昆仑认为,这些期权是当初FPI授予的,和聚光科技没关系。

  田昆仑: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没有给他发过期权,是FPI给他发过一个期权证书。发放股权或者说给员工股权,这是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考虑。而不发放也是这个考虑。

  在问及为何招股书对上述期权授予计划只字不提时,聚光科技董事长秘书田昆仑认为没有必要披露。

  田昆仑:杭州聚光科技没有进行过期权授予计划,熊志才主张的期权授予与公司股权无关,不属于聚光科技的披露范围。

  京衡律师事务所的施海寅律师认为,股权历次变更,是招股说明书必须详尽披露的内容,往轻里说,是王健和聚光科技涉嫌隐瞒信息,往重里说,则是聚光科技涉嫌欺诈上市。

  施海寅律师:我认为可以向杭州聚光主张这个权利。这个期权本身,肯定是享有权利的。从信息披露角度来讲,他们至少隐瞒了一些重要的信息。上市欺诈这个呢,往重里说,从某种程度上会构成。

  截至记者发稿,浙江证监局已介入调查此事。美国FPI公司的律师也已出面,正在与熊志才进行和解谈判。 (浙江台记者张秀青 见习记者蔡旺)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李伦】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