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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靖边采油厂部分井场环保现状堪忧

2011年07月11日 11:06 来源:陕西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近期,有群众反映,延长油田股份公司靖边采油厂宁条梁镇部分井场污染情况严重,影响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也破坏了白于山区原本脆弱的生态环境。接到反映后,记者前去事发地进行了走访调查。

  6月18日,宁条梁镇老庄村一位老乡抬手指着远方山间一股股升腾着的尘埃对记者说:“污染井场就在那个方向。”据了解,在当地,群众给外来人介绍靖边采油厂井场的具体位置时,一般采用两种方法,一种是这种“尘埃”辨认法,另一种就是闻味道,“气味最难闻的地方肯定是井场。”

  通往井场的山间土路凹凸不平。沿途目力所及,满眼秃山荒岭,难见绿色。各种采油工程车一路驶过时,都会拖着长长的尘埃。卷起的尘土弥漫在半空,久久不散。

  转过老庄村后的一个小山头,是靖边采油厂“梁41号”井场。凌乱的场地上,几台抽油机正上下不停地运转着,扳手、铁锹散乱地丢在地面上。几个生锈的储油铁罐上污油斑斑,铁罐下方一个长约十几米、宽三米的大土坑里,半池污油污水散发着刺鼻的气味。土坑旁边的黄土,已被浸泡成酱黑色。一条被污油污水染得发黑的小水沟,把土油坑与抽油机下方的一个管道连接在一起。

  一位村民对记者说,采油厂只顾挣钱,不顾环境污染,随地挖个土坑,就存放污油污水,结果,污油污水都渗进了土层,所到之处,树死草干,什么也长不成。再这样子搞下去,这个地方就完了。

  无独有偶,在另一个山头上,标着“梁5号”的井场,与“梁41号”井场有着相同的情形,也是随地挖一个大土坑存放污油污水,液面上泛着黑色的泡沫,被浸湿的黄土上积了厚厚一层白色物质。记者询问那是什么,引领的村民摇着头一脸迷茫地说:“我们也不知道那是什么,肯定不是好东西!”

  一位知情者介绍,按照国家政策要求,井场必须修建防渗漏、硬化的污油污水池,还要定期用专车将里面的污油污水运走,进行集中处理。而采油厂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实行粗放式生产,直接在地上挖一个土坑,就存放污油污水了。这样,污油慢慢渗进黄土层,污水自然蒸发,不需要专门运走处理,自然省事省钱,但会严重破坏白于山区脆弱的生态环境,给当地群众以后的生产生活留下隐患。他还说,根据国家《环保法》的相关规定,对有污染的生产企业,应该先环保达标后生产。而这里的油井,显然环保还没达标就开始生产了,这是违法的。

  记者随后走访的“梁6号”等井场,也都存在着同样的污染问题,有的污染程度比上述两个井场有过之而无不及。村民介绍说,靖边采油厂只在主要道路附近的井场修建硬化防渗池,用来遮人耳目和应付有关单位的检查。而在偏远的井场,却是怎么简单、怎么省钱就怎么来,全然不顾对环境的污染。

  记者就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记者目击到的污染现状,采访了靖边采油厂安全环保质监科一位姓赵的科长。他说,对记者了解的这些问题,他还不清楚,随后将派人去调查,给报社和记者一个答复。但截至发稿时,记者也没有收到靖边采油厂的任何答复。

  《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石油开发单位应当建设清洁井场,做到场地平整、清洁卫生,在井场四周设置符合规定的挡水墙和防洪渠道,在井场内设置防渗漏的油污回收池和排污池。对散落油和油水混合液等含油污染物,应当回收处理,禁止掩埋。而靖边采油厂的一些做法,显然与上述规定相悖。

  事情结果如何?本报将继续关注。本报记者 王天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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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许晓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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