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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回收当年大力推进的节能灯

2012年10月30日 07:27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我国第一批财政补贴推广上市的老旧节能灯正进入集中报废期,且未来每年消费量将超过10亿只。老旧节能灯因为含有汞、铅等有毒有害元素,被专家称为是仅次于废电池的第二大生活垃圾“汞污染源”,然而,我国节能灯回收处理体系却非常“幼稚”,污染风险不容忽视。(10月29日《经济参考报》)

  推广节能灯的意义毋庸赘言,很时髦的一个口号是,“使用节能灯是一种责任”。据说研究显示,全球照明用电占到总用电量的19%,我国照明用电约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3%,如果把我国在用的14亿只白炽灯全部替换为节能灯,每年可实现节电480亿度,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800万吨,节能减排潜力巨大。抛开价格和效率的疑云不说,节能灯的价值确实在于“节能”二字。

  但问题是,如果节能了几度电,结果却污染了上百吨的水,这笔“得失账”究竟该怎么算?相关研究表明,废旧节能灯特别是老式荧光管中汞含量平均约0.5毫克,仅够沾满一个圆珠笔尖;但若渗入地下后,足以污染约180吨水及周围土壤——这还仅仅就汞污染而言。事实上,“第一批财政补贴推广中上市的上亿只节能灯正进入集中报废期”,而当年大力推进的节能灯,却在退役时面临三不管的困境:一是市场不管,无论超市还是废品回收站,废旧节能灯基本是“白给也不要”;二是厂家不管,节能灯不仅在广告、产品包装、销售现场等缺乏醒目的风险提示,相关行业也没有强制性回收处理的义务;三是职能部门不管,财政没有专项投入,环保等部门没有对应作为。结果就是节能灯在用的时候节了“小能量”,却因为乱七八糟的废弃方式而浪费了社会的“大资源”。

  节能灯蓝图已画,这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但今日的回收困境,也许警示更多的公共政策,在推进与落实善政的时候,当有起码的前瞻思维,与其虎头蛇尾,不如谨言慎行。算好成本收益账,才能真正将好事办好。节能不是拆东墙补西墙的游戏,基于报废节能灯的潜在风险,公众自然有理由问一句:谁来回收当年大力推进的节能灯?

【编辑:吕思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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