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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家不节能企业被政府制裁不再享受相关扶优措施

2013年07月19日 14:51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东莞市2012年度重点用能单位节能考核结果日前公布。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东莞市科学技术局、东莞市环境保护局三局通报称,在实际考核的905家重点用能单位中,有7家企业因未完成进度节能量目标被“一票否决”,将不得享受保用电等相关扶优措施,并被加大用电错峰力度。

  据悉,针对重点用能单位,东莞在省考核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出台了系列节能考核工作方案,东莞市增加了万元产值能耗下降率目标,调整了组织领导、节能管理、节能技术进步等考核内容的分值比重,使考核指标体系更加符合东莞实际。考核从3月开始到5月,历时近两个月。

  报告指出,实际考核的905家重点用能单位中(“国家万企”91家,其他重点用能单位814家),超额完成等级的30家,占比3%,完成等级的526家,占比58%,基本完成等级的287家,占比32%,未完成等级的62家,占比7%。未完成等级的企业占比较2011年下降约5个百分点。

  《通报》对62家企业未完成等级的原因予以说明:7家企业未完成进度节能量目标,被“一票否决”;17家企业未按要求提交节能自查报告,直接认定为未完成等级;5家未提供节能有关资料,无法核定节能量;33家重点用能单位节能考核综合得分低于60分。

  据了解,7家未完成等级的企业,除了被抄送相关银行监管机构和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外,还实行节能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如不得给予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不得申报国家、省和市的相关扶持资金,不享受相关扶优措施;予以通报,单位负责人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同时通报给相关人大、政协;对其新建高耗能投资项目和新增工业用地暂停核准和审批;不得享受保用电等相关扶优措施,暂停受理生产经营用电增容申请,并加大用电错峰力度;对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将企业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薪酬降低一个等级,对连续两年未完成的,取消企业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薪酬。

  同时,节能考核为未完成等级的重点用能单位,要求在评价考核结果公布后1个月内提出整改措施,整改报告交镇街节能主管部门,限期进行整改。记者单辉强

【编辑:张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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