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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海域“水情”每季度通报一次

2013年07月22日 11:15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珠江口海域水质的污染情况一直令人揪心,身处其中的东莞也难以幸免。记者昨日获悉,东莞市环保局和东莞市海洋与渔业局正式建立完善海洋环境保护沟通合作工作机制。根据两部门的签订的合作协议,双方将实现海洋环境保护数据和技术共享,今后邻近海域环境常规监测数据将实现每季度通报一次。

  珠江口水质长期为劣四类

  珠三角地区人口稠密、经济发达,沿途接纳的工业、种植、畜牧和生活污水通过珠江八大口门随径流进入珠江口海域共同构成污染,根据监测,经珠江八大口门入海的污染物总量每年约70万吨,入海主要污染物(指标)是化学需氧量、营养盐。

  最近10年,珠江口海域的污染面积和程度虽总体上保持稳定,但富营养化仍是珠江口海域海水水质面临的最主要问题,环境污染情况依旧不容乐观。《2012年广东省海洋环境状况公报》显示,珠江口等河口港仍是全省劣四类水质海域的主要集中区域,主要污染物依然是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

  根据省有关部门透露,珠江口陆海污染物实时监测系统建设已获省发改委批复,预期最快可在年内投入使用。“这意味着加快环保部门与海洋渔业部门在海洋环境保护领域的沟通合作显得更为迫切。”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市环保局和市海洋与渔业局建立起沟通合作机制,将很大程度提升对珠江口陆海污染物的实时监测水平。

  按照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双方将共同建立健全海洋环境保护数据共享和信息通报机制。双方将向对方相互提供海洋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等方面的有关数据,共享近海岸水域水质自动监测站及主要入海排污口(河)、排污口(河)邻近海域监测数据,共同建立陆源入海排污口(河)及邻近海域环境信息数据库,常规监测数据每季度通报一次。在此基础上,双方还将逐步建立环境监测数据的统筹分析共同评价机制,加强海洋环境保护标准工作的合作,合作开展海洋环境保护领域科技项目。

  开展海洋环保联合执法检查

  在加强重点海域污染控制上,双方将加强重点海域氮、磷、石油类及重金属等污染防治工作,共同开展污染物排海状况和海域环境容量评估,以及重点海域排污控制研究工作。在加强海洋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合作上,市环保局在审查批准设置入海排污口、审查批准海岸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前将征求市海洋与渔业局的意见,并定期将入海排污口等涉海项目的审批结果通报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则会及时将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核准意见报市环保局备案。

  在此基础上,双方还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海洋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检查,对沿海企业和入海排污企业“三同时”执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海洋倾倒等情况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建立海洋环境执法信息通报机制,双方及时通报海洋环境执法行动的情况和发现问题等信息。(记者/黄少宏)

【编辑:张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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