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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解决垃圾围城困局需要社会共识

2013年08月09日 10:38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据国家住建部的一项调查数据表明,目前全国有1/3以上的城市被垃圾包围。全国城市垃圾堆存累计侵占土地75万亩。“垃圾围城”不仅是城市病,而且蔓延到了农村。“垃圾围城”对公众身体健康的危害已经显现。

  地方政府对此责无旁贷,且有不少已于数年前就展开了行动,纷纷寻找解决方案。通过方案对比,基本上明确了以焚烧发电为主的垃圾处理方式。2012年11月,广东更进一步明确定了政策基调,印发了《广东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期间全省规划建设36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处理能力约为4.31万吨/日,其中珠江三角洲地区23座、处理规模约为3.39万吨/日。展望“十三五”时期,全省规划储备19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新增处理能力约1.95万吨/日。规划明确了经济发达地区和土地资源短缺、生活垃圾产生量大、人口密度高的地区,优先采用成熟安全的焚烧处理技术。

  但这一规划无疑正在面临着现实中的极大困境,很多地方担心垃圾焚烧带来大气污染,焚烧场周边的居民抵触情绪很大。全省一些地方如广州、深圳、东莞、惠州在推进垃圾焚烧项目时,均遇到了来自当地居民不同程度的阻力,因为任谁都不愿意项目设在家门口,所以都会找出各种理由来反对,导致一些地方甚至无法确定项目的选点。一旦项目中有任何方面出现违规,更会遭到社会的口诛笔伐,后果可能是推倒重来或是取消。

  假若大部分垃圾处理项目因为反对而流产,表面上看是“民意”的胜利,事实上这并非真民意,只是一部分人自认为“利益”受损而为。再加上一些利益团体的搅和,各种质疑声声势甚大。城市遭遇垃圾围困,而垃圾处理项目则遭遇居民围困。目前,一些基层政府正是面临这样左右为难的困局,正如“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表示,垃圾处理现在看来绝对不是我们发展中的单纯的“垃圾问题”,应当放到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放到子孙后代永续发展的高度上去认真面对。他认为,专家推荐最好的处理办法是先焚烧然后再填埋,这样会大大减少填埋量,减少对土地的占用,同时垃圾焚烧发电也能够“变废为宝”,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实际上,我国目前的技术已经可以实现燃烧后每立方米空气二口恶英的含量不超过0.1纳克,符合欧盟的环保标准。然而,在以环保理念深入人心的欧洲都没有掀起大的波澜,反倒在国内出现了反对,而且反对正是基于环保理由,甚至在项目还没有上马的时候,已搜罗了各种各样不可行的“证据”等待“出击”。国内先期投入使用的多个垃圾焚烧项目早已安全运行的事实证明,垃圾焚烧必然损害周边环境是个伪命题。当然,人们有理由不相信政府的承诺,但大家可以看到,倘若无法做到无害化,政策也是不会鼓励的,建成的焚烧厂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中也不可能烧得起来。

  因此,对于垃圾围城困局应在全社会统一共识:一是树立“垃圾处理、人人有责”的观念,倡导全社会参与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而不是把责任都推到政府身上。二是认识到在政府和社会的充分监管之下,垃圾先焚烧后再填埋,是目前最现实、最理想的选择。三是政府在项目设计、筹建、运行等方面要增加透明度,引入社会参与决策和监督机制。此外还需要媒体、专家、行业等各方共同努力。只有全面推动以上社会共识,垃圾围城的困局才可能顺利破解。(卢舜辉)

【编辑:张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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