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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试点多年进展有限 环责险期待法律护航市场化推广(2)

2013年10月21日 09:07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参与互动(0)

  据无锡市环保局副局长王晓栋介绍,无锡推广环责险,并不是简单向企业收取保费,而是在企业投保之前,由保险公司聘用专家团队,对企业的环境责任风险进行评估,以此来体现保险业务的增值。其中,保险公司在承保前后提供的相关服务包括:保前评估和保后培训等。

  在这里,风险防控是中心点,通过风险防控,保险转化成了一种服务。“只要评估做到位,企业觉得你把我风险都评估出来了,对我是服务,那么马上就参保。”人保财险无锡分公司副总经理尤力人说。

  相关数据显示,自2009年试点环责险以来,无锡参保企业由最初的17家发展到1200家,4年内专家组先后为全市1400家企业提供风险评估服务,帮助企业排查较大环境污染安全隐患200多个,提出整改建议和意见500多件,对参评企业风险防控能力提高起到了积极作用。

  “如果只是强迫企业交保费,企业会说环保局是为保险公司打工。但如果有了风险评估的‘体检’和培训,环保部门在没有增加行政成本的情况下,多了一个队伍监督企业环境风险。对排污企业而言,通过‘体检’借助外力降低了自身环境风险;对保险公司而言,则增加了新的利润增长点。正是由于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存在,使环责险成为一个让三方共赢的新生事物。”无锡市环保局环境应急专家刘群表示。

  环责险亟待立法支持

  无锡模式暂时还无法向全国推广,环责险眼下面临着法律不完善、市场缺乏培育、第三方评估标准不完善等诸多困难。

  在调研中,不少企业私下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企业就没有很大的动力去买环责险。

  “如果撞死人不要赔,那么就没人买车险。”在刘群看来,目前环责险在推广中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在国家层面缺少一个强制法律,以此来解决环责险强制性不足的问题。

  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目前环保部正在努力争取将环责险写入正在修改的环保法中。但目前看来,“强制”入法存在一定难度。据了解,写入环保法的前提是要先试点,但试点面临无法可依的局面。

  “实际上,环责险在国外已经非常成熟,因此没必要再通过试点入法,应弯道超车。”据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副处长赖晓东介绍,在德国的环境损害赔偿法中,有一个设备目录,只要纳入目录的设备都需投保责任险,这就使想逃避的企业无所遁形,这也是未来中国环责险的发展方向之一。

  刘群建议,除了将环责险纳入环保法,还要建立环境损害补偿基金制度。当发生责任不明的污染源导致环境污染损害,或无法根据损害赔偿责任来确定侵害人赔偿责任的情况时,可通过设立环境污染损害补偿基金来补偿受害人损失。

  在具体操作层面,环责险还面临着缺乏标准的困扰。由于部分行业还没有企业环境风险划分标准,保险公司在与企业签订合同时存在保费标准难以确定的问题。有鉴于此刘群建议,制定适用于环责险风险评估、事故勘查、定损理赔、污染损害损失等标准,形成成熟的技术支撑体系。

  而对于无锡经验中比较值得推广的第三方评估模式,目前还很难在全国其他地区复制。原因即在于目前尚未有针对企业环境风险评估、环境污染损失评估的第三方专业技术评估机构及人员的相应资质要求。因此刘群希望在国家层面,能够加强对第三方专业技术评估机构的培育。

  除此之外,作为国家重点推动的环境经济政策,他还希望环责险试点可以有专项资金的支持,以保证试点工作的协调、调度、评估、研发等方面的经费,并有专门的指导意见对相关标准作出规定。

【编辑:宋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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