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心城区65条河道实现“水清无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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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域截污,需要全域收集污水、集中处理污水做坚强的“后盾”。目前,我市已实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全运行,全市建成生活污水处理厂(站)241座(中心城区9座),形成了覆盖中心城区、县城、乡镇的城乡生活污水处理体系,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率达95%,县城污水处理率达82%,乡镇污水处理率达67%。
成都还制定了《成都市河道管理维护标准(试行)》,根据标准对全市河道开展“清垃圾、清淤泥、清漂浮杂物”的常态化水域环境卫生治理,重点对全市“三江一渠十七河”等21条主要河道进行清洁化、规范化、生态化建设,消除积存垃圾,实施清淤、截污,城乡河道沿线水域环境卫生得到改观。
记者从市水务局了解到,从2010年以来,我市三环路以内府南河(含干河、清水河)上的排污口已被全部消灭。
着重治理污染源 对违法排污单位零容忍
在水环境治理中,我市着重对污染源的治理,对于违法排污单位“零容忍”。
断面水质超标扣缴制度 谁污染谁补偿
我市从去年初开始施行“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根据我市境内两条主要河流岷江和沱江的流域,由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共同设定考核断面和考核指标,20个区(市)县设立了31个考核断面,每月对入、出境断面进行水质监测,如果出境断面的水质低于入境断面,该区(市)县将会遭到市财政年终结算时的资金扣缴。超标越多,扣得越多。对于入境水质超标、出境水质却变好的区县,将给予一定奖励。
集中整治 今年锁定中心城区上游30条河流
今年8月,我市启动新一轮城乡水环境综合治理,预计用3年时间,对全市400余条黑臭河渠进行集中整治。
按照流域治理的思路,根据河流流域及地理位置,今年我市“锁定”了位于中心城区上游的30条河流,到年底前将实现“水清、无味”。它们是:苏坡支渠、交大排洪河、摸底河、桃花江、金牛四斗、茅草堰、杨柳河、三道河、南堰河、大湾排洪河、凤凰河、黉门堰、三河排水沟、南一支五斗、天星堰、友谊支渠、九道堰、海滨堰、渭水低沟、刘家堰斗渠、横河堰(黄田坝排洪河)、牟珠堰、马鞍山排洪河、跨马堰南斗、龙桥堰、土地堰、龙桥堰南斗、石油学院排洪沟、梅家桥低沟、回南排水沟。据成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