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企改革20条引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2013年12月17日 14:17 来源:人民网 参与互动(0)
今天上午,上海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上海国资促进企业发展的意见》(下简称《意见》)。《意见》在完善选人用人和激励约束机制方面提出,完善注重长效的激励约束分配机制。符合条件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或激励基金计划。
《意见》指出,坚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收入与职工收入、企业效益、发展目标联动,行业和企业内部形成更加合理的分配激励关系。
亮点内容还包括,建立健全企业核心骨干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与市场机制相适应的分配机制。符合法定条件、发展目标明确、具备再融资能力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或激励基金计划。
人力资本密集的高新技术和创新型企业,可实施科技成果入股、专利奖励等激励方案。
完善市管国有企业领导人薪酬体系,符合条件的竞争类企业实施股权、现金两种类型的中长期激励。 (魏倩 章斐然)
【编辑:史建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