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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中国7.4亿人受二手烟危害 室内场所禁烟列入立法计划(2)

2014年01月08日 09:37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2013年岁末,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两办通知下发后的第四天,2014年1月2号,山东青岛市发出公务人员公共场所禁烟倡议,倡导公务人员在办公、餐饮、医院等公共场所带头禁烟。禁令下发后,青岛市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昨天第一次进行了暗访:

  执法人员:主要查有没有人吸烟,再看有没有设置劝解员。

  公务人员张文娟说,公务员禁烟令虽然只发布了短短几天,但办公楼内尤其是走廊、会议室吸烟现象明显改观。

  张文娟:公共场合不是不让吸烟嘛?

  记者:您在这儿这段时间呢?

  张文娟:没发现有。

  《长春市防止烟草烟雾危害办法》也将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

  长春市健康教育中心主任许兆瑞:公务员不允许在公众面前吸烟,也不允许在室内的环境吸烟,医生不允许在患者面前吸烟,家长也不允许在孩子面前吸烟,正常来讲在不允许吸烟场所吸烟,处以100元(人民币)罚款。

  严令出台,令人欣喜,但问题也接踵而来。对于两办下发的《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有人担心:谁敢走到领导跟前去掐灭领导手中的香烟?所超说,确实还需要细化的处罚措施和监管方式。

  所超:能不能够对这种监督有一种跟进的措施。比如如果发现他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了或者摆放烟具了,有没有相应的处罚措施和处罚条例能够跟进。这样能够更有效的保障的落实。

  对于多地制定的高额罚款,不少人觉得是有利措施之一,但又担心,罚的钱怎么用?谁来监管这笔钱?所超建议,可以考虑别的国家和地区的做法。

  所超:像有一些国家和地区他们将这部分处罚的资金专门用于控烟工作、禁烟工作,还有一部分国家将这部分处罚的资金回流到了医疗保障体系当中去,用于帮助受到烟草危害的人医疗的治疗的费用。

  控烟有利健康,但对于经济发展的影响又该如何面对?对此,国家卫计委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在昨天的发布会上表示,与吸烟带来的健康危害相比,经济收益微不足道。

  毛群安:烟草已经确认了有69种致癌物 ,还有一些化学成份要做进一步的研究。烟草所能带来的经济的收益和它所给我们公众带来的健康危害相比,这个收益是微不足道的。国家卫生计生委要争取在2014年出台禁止室内公共场所吸烟的条例。

  姚宏文还表示,国家卫生计生委将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国家级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立法,积极开展立法调研和法律条文起草,推进我国控烟立法进程。由此公众可以盼望,公共场所烟雾缭绕的景象将慢慢退出我们的视野。

【编辑:宋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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