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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居民独立采暖用气暂无统一阶梯气价政策

2014年03月21日 09:5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3月21日电  据发改委网站消息,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部署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发改委表示,由于独立采暖用气情况差异较大,因此未对独立采暖用气阶梯价格制定统一的政策,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单独制定。  

  发改委称,我国幅员辽阔,南北方温差较大,目前有供暖设施的主要是北方及高寒地区,但独立采暖用气情况差异较大,因此《指导意见》没有对独立采暖用气阶梯价格制定统一的政策,由各地结合当地气候、采暖用气需求等实际情况,单独制定独立采暖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即区分独立采暖用气用户和非独立采暖用户制定两套不同的阶梯价格制度;也可以综合考虑采暖用气和非采暖用气情况,将独立采暖用气纳入统一阶梯价格制度。

  发改委表示确定独立采暖用气分档气量和气价时,应统筹考虑不同住房面积用气数量差异,以及天然气独立采暖与集中供热等不同方式(以煤炭为燃料集中供热的,应考虑煤炭的环境成本)、天然气与电力等不同能源的采暖成本衔接,着重保障基本住房面积的采暖需求,对超出基本住房面积特别是大户型住房的独立采暖用户,应负担更多的成本。(中新网能源频道)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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