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沈阳新增仨小区模拟阶梯水价

2014年05月08日 11:35 来源:沈阳晚报 参与互动(0)

  2010年1月,沈阳选取圣芳庭小区、沈飞兰庭园小区作为试点,按照阶梯水价数据记录用水量,但不按照阶梯水价标准计费。近期,沈阳水务集团又选择了3个试点小区开展居民用水模拟阶梯水价工作。

  今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提出2015年底前,设市城市原则上要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各地要按照不少于三级设置阶梯水量。同时第一级和第三级水价相差不能低于3倍。

  此次新增试点小区,正是根据沈阳的实际情况开展调研和试点工作。物价部门此前公布的模拟方案为:将每户每月12吨水设定为基础用量,基量以内,按照现价2.4元/吨收取水费;第二档为12吨-17吨,水价为3.3元/吨;第三档为超过17吨的部分,按4.2元/吨的价格征收。

  目前,沈阳市民家中的水表主要有两类:机械水表和智能水表,它们只用于正常计量,与阶梯水价无直接关系。试点小区模拟阶梯水价以户为计量单位,设定基础水价、第二阶梯水价、第三阶梯水价。阶梯水价中,只加价水费,加价中不含污水处理费。居民用水执行阶梯水价仅适用于依表计量用户,包括一户一表用户和一户多表用户,一户多表的居民用户以户为单位按照每户每块水表的合计水量计算阶梯水价。居民定量户以及水表故障期间的居民用水因无法正常计量考核,暂不执行阶梯水价考核。(记者刘宏伟)

【编辑:史建磊】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