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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国有企业负责人收入增幅不得高于普通职工

2014年07月14日 11:18 来源:山西晚报 参与互动(0)

  7月13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本月起至2015年3月,我省将对能源、出版、冶金、交通、水利、金融等行业国有企业的2012、2013年度工资内外收入情况进行检查。

  这次检查中,国有企业负责人收入增长幅度如高于普通职工,违规负责人将依照有关规定提交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和经济处罚,并追回违规所得。

  监督检查具体内容为:国有企业执行国家工资总额宏观调控政策的情况、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的列支和发放情况、企业执行国有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情况、企业执行工资薪金税收管理规定的相关情况,以及企业贯彻落实劳动法律法规情况。

  据省人社厅公布,2013年我省对部分行业86户国有企业2011年、2012年工资内外收入执行情况的抽查结果表明,我省大多数国有企业能认真执行相关政策法规,总体情况好于往年。按照历年检查情况分析,部分企业可能会存在的违规行为主要还有以下情况:不执行企业工资指导线,有的高于增长上线,有的出现零增长或负增长;工资外收入名目繁多,违规发放各种补助。(记者王斌)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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