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成功 皖浙将延续试点
江水清澈,沿岸风景秀美,新安江让人流连忘返。(资料图片)
“2011~2013年新安江流域总体水质为优,连续三年符合水质考核要求。”昨日,记者从黄山市政府得知,历经3年,全国首个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交出满意答卷,国家多个部委及浙江省都对新安江水质“点赞”。目前,皖浙确定延续试点。据悉,浙江或增加下游补偿,全国政协调研组近日也表示,要推动新安江治理立法,促进生态补偿常态化。
成效获得浙江称赞
日前,黄山市环保部门发布信息称,皖浙两省近日召开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座谈会,会商试点延续事项,黄山市作为最重要的试点区域全程参加,并取得建设性成果。
黄山市环保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座谈会上,浙江省对我省黄山市为新安江水质清澈所做的付出,表示感谢和敬意,称“安徽及黄山市为此做出了很大的牺牲”,对试点成效充分肯定。
据悉,新安江作为全国首个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2012~2014年为首轮。经两省联合检测,2011~2013年新安江流域总体水质为优,连续3年符合水质考核要求。
今年初,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在试点中期绩效评估报告中称,下游的浙江千岛湖营养状态出现拐点,营养状态指数开始逐步下降,并与新安江上游水质变化趋势保持一致,表明试点对于保持和改善新安江水质的环境效益逐渐显现。
淘汰大批污染企业
2012年,试点正式实施,新安江流域上下游建立了互访协商机制,皖浙协同推进试点。
记者从黄山市新安江保护局得知,近年黄山市已累计关停淘汰污染企业170多家,整体搬迁工业企业90多家,污水处理后排放;近3年拒绝进入的污染企业有180多家。
黄山市对新安江进行了全流域治理、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治理。2011年,黄山市又启动综合治理工程,至今年9月底,黄山市新安江综合治理完成投资431.6亿元。
黄山市和杭州市建立了联合监测、汛期联合打捞、联合执法、应急联动等机制,皖浙两省对跨界断面联合监测采样。截至2013年12月底,共对新安江省界断面开展24次联合监测,监测结果得到双方的认可。
水质恢复下江游泳
记者昨日来到新安江黄山市中心城区段,只见两岸古树成林,古村落星布在碧波之上,江边是休闲的市民和游客,还有很多写生的学生。
记者在歙县、屯溪等新安江流域沿线地区探访时,看到两岸绿树婆娑,桂花飘香,河水清澈。村民称,以前新安江的水质不好,不敢下河,“现在,夏天又下河游泳了,来钓鱼的人很多。”
近日,财政部、环保部向国务院报告试点工作时称,新安江试点效果很好。记者获悉,目前试点资金累计补助我省17.9亿元,其中黄山市16亿元,宣城市绩溪县1.9亿元。浙江省也已兑现了当初的承诺,向我省支付2亿元补偿。
两省商定延续试点
黄山市新安江保护部门称,目前新安江流域保护试点工作正在深入,处于巩固成果和建立长效机制的关键时期。由于流域水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等特点,稍松懈水质也可能反复,因此黄山市希望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延长期限、增加补偿额度等,推进资源保护与生态补偿常态化、长效化。
今年4月10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来黄山市考察试点时,也表达了继续共同推进试点的意愿。为此,皖浙两省达成共识,继续推进新一轮试点,持续进行新安江和千岛湖的保护。
“此次座谈会上,双方就下一轮试点的期限、补偿资金、水质考核、第三方评估和交流合作等问题,展开了研究和讨论。”黄山市有关部门负责人称,两省已商定尽快向国务院请示,争取得到国家对试点的更大支持。
记者获悉,目前我省正拟写报告,征求浙江意见后,形成最终报告,以两省政府的名义报国务院。浙江今后或增加下游生态补偿的数额,合作细节尚需进一步商讨、确定。
推动补偿机制立法
10月中下旬,全国政协调研组来到黄山市考察新安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认为该补偿机制试点已取得显著成效。
调研组负责人、全国政协原副主席张梅颖表示,新安江流域治理工作需要加大立法,依法推进,让受益地区补偿付出地区成为常态,国家层面转移支付也要成为常态。张梅颖还强调,全国政协将继续支持新安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促进资源和环境的补偿问题立法,推动补偿机制常态化、长效化,促进新安江流域上下游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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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江发源于我省休宁县,干流总长359公里,其中安徽境内242.3公里,流经黄山市和宣城市绩溪县。新安江为钱塘江正源、浙江省最大入境河流,占千岛湖年均入库水量六成以上,是目前全国水质最好的河流之一。
2012年,国家启动生态补偿机制试点,让生态受益地区补偿治理付出地区。试点方案规定:期限暂定为2012~2014年,补偿资金每年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3亿元,安徽、浙江各1亿元。按照约定,安徽出境年度水质达到考核标准,浙江支付2亿,水质不达标则安徽支付2亿。水质主要监测指标是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氮、总磷;考核依据是安徽、浙江两省跨界断面水质监测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