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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镇江以价格杠杆促治污

2015年01月04日 15:05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江苏省镇江市近日出台《镇江市运用价格杠杆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意见》,从推进资源价格改革、分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加大扬尘排污收费政策执行力度等方面入手,着力发挥市场价格杠杆作用。

  按照生产类高于生活类、重污染行业高于一般工商服务业的原则,镇江市将落实差别化污水处理费政策,拉开各类用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差距。化工、医药、钢铁、印染、造纸、电镀等重污染行业的污水处理费继续按工商服务业标准的1.5倍征收。推行污泥处置不同方式的差别化收费,促进提高污泥处置无害化水平。继续对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实行差别化价格政策,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推动转型升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需求,适度拓展差别电价实施范围,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结构调整。

  同时,加大太湖流域污水排污费征收力度,严格按照每污染当量1.4元的标准征收。加强全区域污水排污费征收的调研,拟定收费标准,适时开征。加大差别化资源价格和惩罚性资源价格实施力度,对未按要求建成脱硫脱硝设施、脱硫脱硝设施运转不正常或者废气排放不达标的排污单位,在按每污染当量1.2元计收废气排污费的基础上,逐步提高收费标准。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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