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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配电价改望扩容至内蒙古 当地电企已反复测算

2015年01月08日 09:46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参与互动(0)

  深圳试点之后,输配电价改革或将继续扩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获悉,内蒙古有望成为输配电价改革的新试点地区。为迎接改革,当地电企已经前后做了反复测算。

  记者获悉,不过不同于外界期盼的电力体制改革的大方案,输配电价改革更侧重于价格机制改革。2014年11月4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在深圳拉开序幕。根据《深圳市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深圳输配电价实行事前监管,按成本加收益的管制方式确定。

  电网企业的总收入以“准许收入=准许成本 准许收益 税金”的方式核定。试点推开后,深圳电网企业依靠售电差价获得收益的模式将被打破,转而依靠过网费。

  本报记者从内蒙当地电力企业了解到,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与大的电改不同,更侧重输配电价的形成和监管方面,当地企业前期已经做了充分准备,反复测算输配电价改革后的诸多后果。

  2014年,国家能源局选定内蒙和云南作为电改综合试点地区。至今内蒙古还没有公开的试点方案。

  相对于其它地区,内蒙古的电网较为特殊,内蒙古电力公司是全国第三大电网企业,内蒙古全区的电网划分为蒙东、蒙西两个区域,蒙东归国家电网管辖,蒙西由内蒙古电力公司负责。区内电网相比深圳,更为复杂。

  内蒙同时是国内电力装机规模最大的省区,电力以外送为主,火电、风电等门类齐全,饱受“弃电”之苦。内蒙面积广,用电种类多,都是需要面对的难题,内蒙的改革方案需要解决多重需求。

  此前曾有报道称,输配电价试点和电改将并行,试点将持续扩容。电力宽裕的东北、西南等电力富余地区都有可能成为试点区域。输配电价试点侧重价格形成,以及电网企业的成本核定。

  相比较而言,电改方案更加全面宏观,不会涉及这些细节领域。2014年底初步获得批准的新一轮电改方案,综合思路是“放开两头、监管中间”,或者概括成“四放开一独立一加强”。

  即输配以外的经营性电价放开、售电业务放开、增量配电业务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供电计划放开,交易相对独立,加强监管。

  华北电力大学曾鸣教授接受记者专访时称,电改需要加强系统协调,提高电力系统的效率,并加强监管,都需要在细则中反映,在实施中体现。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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