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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落实野生动物肇事补偿

2015年03月03日 13:55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

  据新华社电 “从2006年开始至2014年末,西藏落实陆地野生动物造成公民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补偿资金4.19亿元,农牧民利益得到了最大限度的保护。”西藏自治区林业厅副厅长宗嘎说。

  位于我国西藏北部的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29.8万平方公里,是世界上面积最大的陆地生态系统自然保护区,涵盖那曲地区与阿里地区。

  那曲地区尼玛县尼玛镇村民扎西旺久坦言:“我们这儿每年都有棕熊咬死羊事件发生,因为棕熊是保护动物,我们不能杀它。”

  多年负责羌塘保护区的那曲地区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科科长毛世平介绍,羌塘保护区内野生动物肇事频率比较高的主要有狼、棕熊、雪豹、野牦牛。

  毛世平说:“棕熊和野牦牛致人死亡事件每年至少5起,2012年羌塘保护区内有12人死亡。”

  2006年,西藏自治区政府颁布实施《西藏自治区重点陆地野生动物造成公民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暂行办法》。记者了解到,西藏农牧民每年因为野生动物肇事而拿到的补偿资金少则6000元,多达两万元。

  西藏已调查记录到的野生脊椎动物有795种,居全国第三位。其中,藏羚羊、黑颈鹤、野牦牛、猕猴等125种被纳入我国国家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120余种野生动物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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