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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自贸区告别架空线 私自改电表最高罚3万

2015年04月08日 09:59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

  未来中心城区、南沙自贸区、中新知识城等区域将逐渐告别架空高压电线。

  昨日的市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供电与用电管理规定》,其中规定将逐步解决城区架空电力管线影响城市美观和安全问题,扩大新建电力管线应当地下埋设的地理范围;此外,开发商应该按照一户一表要求建设住宅小区永久供电配套设施,并在销售现场公示住宅小区建设范围内的高压电力设施建设规划。

  新铺设线路 全部走地下

  广州供电局计划发展部主任万国成在发布会上表示:“从安全角度来说,(地上和地下电线)两者没有区别,只是对土地资源的占用,架空线会占用比较多一些;地下电缆从美观和土地资源的占用角度比较好,目前建成电网中大约三成为地下电缆。但是不能回避的事实是,地下电缆造价是架空线的8~10倍。”

  他还表示,规定出台后,区域内所有将来新建电力线路都要按照地下电缆来铺设,但已建成的架空电线何时能改造下地,目前并无具体时间表。

  私自改电表 最高罚3万

  在用电方面,《规定》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一户一表要求建设住宅小区永久供电配套设施。那么这是否意味着以后住户将直接向供电局缴纳电费,一些城中村的无良房东不能再收高价电费了?

  万国成表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我们只能跟产权人之间进行结算,也就是说电力企业是对出租屋的业主收电费。不过,市法制办主任吴明场透露,按照新出台的《规定》,用户违反规定,如果私自变动用电计量装置,由电力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给予1万~3万的处罚,“城中村的电力改造完成、抄表到户以后,都应该按照核定电价进行收费。”

  电费可预缴 但是没优惠

  在缴纳电费方式上,《规定》中出现一种新的方式——预付费缴纳电费。

  对于预付费方式,市供电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即使先给了钱,也不会有优惠。而这一方式主要针对那些拖欠电费情况比较严重的企业,“对于居民,我们预计也不会有多少人愿意预付费。”

  由于大家都不希望变电站、高压电线建在家附近,《规定》写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销售现场公示住宅小区建设范围内的高压电力设施建设规划。而变电站的建设在中心城区内难以提供独立用地的地块,鼓励变电站与商场、酒店等项目一体化设计。在城市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条件许可的,应当建设半地下或者地下式变电站。

  这些区域电线下地

  1 西二环、北二环高速公路以南,东二环高速公路以西,佛山水道、珠江后航道、黄埔航道以北范围以及番禺区市桥街、沙头街、东环街、桥南街,花都区新华街,白云区建制镇以及上述范围以外的中心镇的中心区范围内的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的电力线路。

  2 华南北路、广汕公路以南,东二环高速公路以西,佛山水道、珠江后航道、黄埔航道以北范围以及番禺区市桥街、沙头街、东环街、桥南街,花都区新华街,白云区建制镇的中心区范围内的220千伏的电力线路。

  3 中新广州知识城、南沙新区明珠湾区、南沙新区蕉门河中心区以及自贸园区范围内的22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的电力线路。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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