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沈晚报:供暖退费需称赞 西安经验可借鉴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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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沈晚报:供暖退费需称赞 西安经验可借鉴
2010年01月22日 14:04 来源:辽沈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本报记者昨日采访证实,沈阳新东方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因供暖温度不达标,计划向用户大规模退费。这是政府落实执政为民的具体实践,不仅让市民欣慰,对于促进供热企业改善服务也具有积极意义。同时,公众也应看到此次退费存在的特殊性。

  入冬以来,沈阳出现了历史上少见的极端寒冷天气,且持续时间较长,给保证供热质量带来极大压力。一些地区相继出现供热设施故障、热电厂供热不足等问题。

  沈阳市政府多次召开供热紧急调度会议,明确提出“极端天气,热量要先可老百姓用”,表态要把无责任感的供热企业轰出去。大多数供热企业能够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讲大局,舍得投入,烧好煤,保证居民供热。

  此次承担退费的供热企业,在今冬供暖工作中一直以来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其情节罕见而且恶劣,已经受到公众与政府一致的指责,退费也就顺理成章。对于市民,最希望的并不是退费,而是屋里暖和;对于政府,测温退费是一种监督和激励,退费不是目的,关键是得让用户家里真正热起来;对于企业,出于生存和赢利需要当然也不愿意看到退费发生。所以说,市民、企业、政府三方还是要积极沟通,互相谅解,只有齐心协力才可以经受住严峻考验。

  下一步,为了做好供暖工作,一方面供热管理部门应积极会同企业制定退款细则,督促企业尽快赔付,并在此基础上将沈阳测费退费制度进一步细化、落实。

  另一方面,供暖用户以及市民,还应有理有节,既给企业以改善时间,又要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直以来,供热投诉多,维权难,我们是否可以考虑一个第三方供热维权机构。

  比如今年沈阳 “两会”上,刘元晨委员就建议,由社区组织成立供暖片区居民采暖监督委员会,并代表居民利益协商供暖事宜。实际上,西安、鞍山等城市已经采取了类似做法,由社区干部和居民组成测温委员会,既方便群众,又能尽快解决问题。效果反馈良好。

  供暖是民生大事 应该看到,政府各级部门为保障供热已经做了许多工作,供暖不达标如何退费的规定也在逐步完善之中。

  只有进一步加快供热体制改革,改变现有按面积收费的交易方式,实现居民用多少热、付多少费的计费新方式,才有望从根本上让“不热退费”问题得以消除。 (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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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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