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掺加二甲醚现象为何屡禁不止?昨日,有30多年燃气工作经验的广东省燃气协会梁秘书长在接受本报及南方日报专访时表示,政府对燃气企业硬件要求高,但疏于对民用液化气市场的净化,执法不严导致“劣币驱逐良币”,二甲醚混加才大行其道。
记者了解到,一般充装单位充装液化石油气扣除人工成本等因素,最终获利是每瓶10元左右,而掺入二甲醚则可多获30%利润。正是这种利益驱动,驱使部分液化石油气充装站铤而走险,进行违法充装。
“如此大的利润空间,催生了一个产业链。”广东省燃气协会梁秘书长指出。
广州质监局介绍,该局去年第四季度查出12家气站含有二甲醚,目前已处罚6家,罚了26万元。照此算来,平均每个气站才罚款4万多元。
梁秘书长指出,根据目前的市场行情,几万块钱的处罚,一天就可以赚回来,就是最高50万元的处罚,也要不了几天就赚回来啦!梁秘书长直言,目前应加大处罚力度,吊销其营业执照,这才是治本之道。
记者了解到,小小的瓶装气,涉及的管理部门有安全监督、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市政局燃气处、物价管理、城市管理、公安消防、交通管理等近十个部门。梁秘书长建议,为了有效打击非法经营液化气,有必要对执法资源进行整合,“既然质监已出台处罚依据,它来牵头最合适。”(作者:熊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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