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下午4点30分许,浏阳市古港镇路通采石场发生一起意外事故,一名工人在为炮眼填装炸药时,被山上滚下的石头砸中头部,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死者已被安监部门认定为工伤,由古港镇司法部门牵头协商赔偿事宜,该镇一副镇长表示赔偿金额“20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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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晚9时,记者赶到事发采石场,现场只有一些负责看守材料的工人在值班,一块“爆破区内闲人免入”的牌子立在矿门口。这座矿共有两座山头。对于下午的事故,工作人员不愿多谈,只表示是“意外”,“矿上领导和家属正在处理”。一位姓盛的工作人员介绍,事故中一男子受伤,后被送往浏阳市中医医院。
目击者龙先生说,事发时他正好路经此地,伤者被抬到平地上,一动不动,头部到处是血,被送往医院。
记者随后从医院得知,伤者名叫周兴沅,今年40岁,经抢救无效死亡。据矿主柳先生介绍,事发时,周兴沅正好在为炮眼填装炸药,不料石头松动了,恰好砸到周的头部。
目击者龙先生说,他之前从事过多年的采石工作,据他的经验,路通采石场有违规操作的嫌疑。龙先生认为,一般情况下,为了安全,采石场都是从顶部开始采石,然后慢慢地往下采,这样就不会发生事故。但路通采石场从下部开始采石,“可能是为节约成本”。
路通采石场负责人柳先生回应,该采石场是按有关部门制定的《矿山开采利用方案》执行的,实施台阶式开采,尽管上下两级有一定高度差,但并没违规。同时也没双向放炮。后者这一说法得到浏阳市古港安监站站长确认。
事发后,古港安监站认定周兴沅为工伤,应由路通采石场负责赔偿问题。截至发稿时,周兴沅的家属已赶至浏阳市,由古港镇司法部门牵头,召集路通采石场、死者家属和安监部门协商赔偿事宜。
古港镇主管工业经济的副镇长黄武表示,出事前矿方已为死者买了工伤保险,目前商定的赔偿方案是根据死者的家庭状况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但具体数额要经过计算后才能得知。记者致电古港镇安监站站长,得知按现行法律,周兴沅家属可获赔21万元。
据了解,死者有两个女儿,一个19岁,一个12岁。路通采石场负责人柳先生说,周兴沅是矿上老员工,矿里会在计算出的赔偿数额上,给周兴沅追加部分赔偿金。 (潇湘晨报 向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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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姚培硕】 |